2019年5月19日,聚隆科技(300475)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告显示,聚隆科技收到领泰基石出具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根据《关于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领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领汇基石及弘唯基石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聚隆科技52,861,365股股份,占聚隆科技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6.43%。
上述协议转让完成后,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及弘唯基石持有52,861,365股聚隆科技股份,占聚隆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6.43%。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收购人领泰基石一致行动人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弘唯基石以外的聚隆科技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6,000,000股,股份比例为13%,要约收购价格为14元/股。
公告显示,领泰基石要约收购目的旨在取得聚隆科技控制权,不以终止聚隆科技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弘唯基石最多合计持有聚隆科技78,861,365股股份,占聚隆科技已发行总股本的39.43%。
此外,聚隆科技将于2019年5月20日(周一)上午开市起复牌。聚隆科技于2019年5月5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军、刘翔等股东的通知,正在筹划股权转让等事宜,可能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5月16日,张芜宁等14名聚隆科技股东与领驰基石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8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3%)以1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领驰基石,总金额为2.64亿元。
同日,实控人刘军、刘翔与领汇基石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365.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3%)以1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领汇基石,总金额为3.31亿元。同日,宁国汇智与弘唯基石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7.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以1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弘唯基石,总金额为3467.80万元。
同日,程卫东等4名股东与弘唯基石(代表“华盈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8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以1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弘唯基石,总金额为1.10亿元。上述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弘唯基石(代表“华盈基金”)(统称“收购人”)将分别持有公司9.43%、11.83%、5.18%的股份。上述收购人受同一控制人张维控制,张维将控制公司26.43%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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