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发展重大工程
1.高效智能电力系统
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龙头水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等优质调峰电源,推动储能电站,能效电厂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多种电源和储能设施集成互补,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及运行效率。
2.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鼓励用背压式热电机组解决供暖,发展热电冷多联供,提高煤炭用于发电消费比重。
3.可再生能源
以西南水电开发为重点,开工建设常规水电6000万千瓦,统筹受端市场和输电通道,有序优化建设“三北”、沿海风电和光伏项目。加快发展中东部及南方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建设宁夏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积极推进青海、张家口等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
4.核电
建成三门、海阳AP1000项目。建设福建福清、广西防城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山东荣成CAP1400示范工程。开工建设一批沿海新的核电项目,加快建设田湾核电三期工程。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论证并推动大型商用后处理厂建设。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5.非常规油气
建设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和贵州毕水兴等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加快四川长宁—威远、重庆涪陵、云南昭通、山西延安、贵州遵义—铜仁等页岩气勘查开发。推动致密油、油砂、深海石油勘探开发和油页岩气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天然气水合物资资源勘查与商业化试采。
6.能源输送通道
建设水电基地和大型煤电基地外送电通道,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12条输电通道基础上,重点新建西南、西北、东北等电力外送通道。加强西北、东北和西南陆路进口油气战略通道和配套干线管网建设。完善以西气东输、陕京线和川气东送为主的天然气骨干管网。
7.能源储备设施
建成国家石油储备二期工程,启动后续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成品油储备库建设,建设天然气储气库,提高储气规模和调峰应急能力。在缺煤地区和煤炭集散地建设中转储运设施,完善煤炭应急储备体系,扩大天然气铀储备规模。
8.能源关键技术装备
加快推进煤炭无人开采、深井灾害防治、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深海层常规油气开发、低阶煤中低温热解分质转化、700℃超超临界燃煤发电、第四代核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大规模储能、地热能利用、智能电网等技术研发应用。提升第三代核电、百万千瓦级水电机组、高效锅炉和高效电机等装备制造能力。突破大功率电力电子器材、高温超导体材料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制造及应用技术。
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
1.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造纸、印染、氮肥、制糖等行业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进行改造。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限期改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及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淘汰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工艺。
2.大气环境治理
以京津翼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为重点。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推进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新增用气450亿立方米,替代燃煤锅炉18.9万蒸吨。开展石化及化工企业、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实施国VI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推进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
3.水环境治理
对江河源头及378个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江河湖库实施严格保护,实施重要江河湖库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完成重要饮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太湖、洞庭湖、滇池、巢湖、鄱阳湖、白洋淀、乌梁素海、呼伦湖、艾比湖等重点湖泊水污染综合治理和长江中下游、珠三角等河湖内源治理,推进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城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开展京津翼等区域地下水修复试点。整治主要河口海湾污染。
4.土壤环境治理
开展土壤污染加密调查。完成100和农用地和100个建设用地污染治理试点,建设6个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做好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搬迁后的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开展1000万亩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4000万亩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深入推进以湘江流域为重点的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5.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开展全国危险废物普查,加强含铬、铅、汞、镉、砷等重金属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抗生素菌渣、高毒持久性废物等的综合整治。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6.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建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加快建设早期核设施退役及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建设5座中低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和1个高放射性废物处理地下实验室,建设高风险放射源实时监控系统,废旧放射源100%安全收贮。加强国家核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