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先后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交存中国和美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批准文书。作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中美两国加入《巴黎协定》必将加快它的正式生效,这也显示出,国际社会越来越感受到环境恶化和气候变化正成为全球面临的严峻挑战。
在这一背景下,金融机构在参与环境治理、促进结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中的角色越来越受到关注,绿色金融理念逐渐受到各国政府、社会和企业的重视。
9月6日公布的G20峰会公报和《杭州行动计划》写入了关于支持在全球范围内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共识:“我们认识到,为支持在环境可持续前提下的全球发展,有必要扩大绿色投融资。”
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要求全球在绿色产业每年投入数万亿美元。以中国为例,多项研究估计,绿色产业在“十三五”期间每年至少需要3万亿元到4万亿元的投资。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预计,在未来全部绿色投资中,政府出资占比只能是10%至15%,这意味着社会资本投资比重必须占85%至90%。
此前,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向G20峰会提交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提出了7项可选措施以提升金融体系动员私人部门开展绿色投资的能力。这些建议包括:提供清晰的战略性政策信号与框架,推动绿色金融的自愿原则,扩大能力建设的学习网络,支持本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开展国际合作以推动跨境绿色债券投资,鼓励并推动在环境与金融风险领域的知识共享,改善对绿色金融活动及其影响的评估方法。G20杭州峰会公报对这些可选措施表示欢迎。
据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的专家估计,目前绿色金融占全球金融活动的比重还非常低,例如根据一些国家对绿色信贷的本地定义,只有5%至10%的贷款余额是绿色贷款;全球只有不到1%的债券是贴标的绿色债券。
此外,绿色金融的发展也面临众多挑战,包括环境外部性内部化所面临的困难、期限错配、缺乏对绿色的清晰定义、信息不对称和分析能力缺失等。
马骏认为,绿色金融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有效地将环境外部性内部化。这些外部性既可以是绿色项目带来环境改善的正外部性,也可以是污染项目带来环境损害的负外部性。环境外部性的内部化困难会导致“绿色”投资不足和“棕色”投资过度。
针对以上挑战,《报告》在总结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建议各国可以考虑采用适合自己国情的措施来发展绿色金融。例如,各国政府可向投资者提供更加清晰的环境和经济政策信号,包括如何具体实施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的设想。
二是推广绿色金融自愿原则。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与私人部门可共同制定、完善和实施可持续银行业、责任投资和其他绿色金融领域的自愿原则,并评估执行这些原则的进展。
三是扩大能力建设学习网络。G20与各国政府可推动扩大和强化包括可持续银行原则(SBN)、责任投资原则(PRI)在内的国际和国内能力建设平台的作用。这些扩展后的能力建设平台可以覆盖更多的国家和金融机构。
四是支持本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对有兴趣发展本币绿色债券市场的国家,国际组织、开发银行和专业市场机构可在数据收集、知识共享与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这些支持包括与私人部门共同制定绿色债券指引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培育绿色债券认证的能力。开发银行也可考虑通过担任基础投资者和进行示范发行来支持本币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
第五,开展国际合作,推动跨境绿色债券投资。政府和市场主体可推动绿色债券跨境投资,包括在不同市场间开展双边合作。在合作中,市场参与方可研究设计共同认可的绿色债券投资协议模板。
第六,推动环境与金融风险问题的交流。G20和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可通过支持交流和对话,推动私人部门和研究机构探讨环境风险问题,包括金融领域如何开展环境风险分析及管理的方法论等。
第七,完善对绿色金融活动及其影响的测度。基于G20和其他国家的经验,G20和各国政府可推动研究绿色金融指标体系及相关定义,并分析绿色金融对经济和其他领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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