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新增中医药技术项目、新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名老中医基层服务将有补贴
依据意见,为引导优质中医药服务资源下沉基层,本市计划建立名老中医基层服务补贴制度。全科医师服务团队中,以中医全科医师为核心建立的团队,其比例不低于25%。大型中医类医院基层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建设好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本市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妇科、儿科、康复、老年等机构。
在中医药文化保护方面,意见提到应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名医故居、老字号等文化品牌的保护,加强中医药古籍整理,并加大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
区级中医院纳入院前急救体系
意见提出,本市将合理统筹中医药资源利用和布局,定期发布中医药卫生服务白皮书。在战略新兴产业中,重点专项规划中医药产业,优先保障中医药机构选址的用地,推进京津冀中医药资源协同发展。
依据意见,中医药服务供给水平得到提升,在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配备中医药人员。区级中医类医院纳入院前急救体系,在区级中医类医院设立院前急救站点,推广中医药急诊急救技术,提高患者抢救成功率。下一步,传染病中西医联合诊疗制度将建立,使中医药资源第一时间参与到传染病的救治中。
此外,本市将出台中医药岗位分类管理制度、传统中医诊所备案制度。对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实施备案制管理。
创立中医药传承学科
意见提到,要建立中医药分级分类传承制度,实施中医药当代名家收徒传承工程,推行中医药学术门人传承制度。政府将加大对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建设100个智库型名老中医工作室。
本市将创立中医药传承学科,完善师承教育与学位挂钩制度,支持高等院校开设面向基层的中医学专业,重点培养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临床中药学人才。同时,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传承发展将受到支持,鼓励确有专长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支持中医药传统技能服务机构的举办。
此外,为推动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保障,本市将打造以30名全国“国医大师”、100名首都“国医名师”、100名国家级中医药领军人才、50名国家级中西结合“双领”人才、300名中青年名中医为骨干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建中医药监督信息数据平台
意见明确,新增中医药技术项目、新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价格合理调整的中药制剂,只要符合条件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针对中医药服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建立与此匹配的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尤其是建立与中医药服务模式相适应的医保付费制度,使中医类医院医保总额与医保患者增长幅度相适应。
全市将建立中医药监督信息数据平台,完善信息发布制度、黑名单制度、约谈制度,加大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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