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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审批放开,单体药店只能“等死”?

 

  取消医药电商B证、C证的审批代表着进入的门槛降低,但是运营资质的门槛并没有降低。有能力就做起来,没有能力就做不起来,所以网上药店“遍地开花”的景象也不一定会出现。进入O2O领域,未来如何做,现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

 

  实行十余年的医药电商B、C证的审批终于被取消,业内人士表示,这将引爆全民狂欢。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进入医药电商的后来者来说,前有巨头,想居上,并非那么容易,也许选对领域很关键,是B2C还是O2O,这是值得思考的。而面对政策的再一次落空,单体药店是转型,还是等死,也是个大问题。

 

  持“证”经营,或成历史

 

  众所周知,一直以来,在我国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是要持“证”经营的,其规定最早可追溯到2005年。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正式执行其制定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其明确提出,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据了解,目前我国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主要分为A证、B证、C证三种。A证是由“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第三方平台服务商”拥有;B证书则由医药商业公司申请,可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业务范围为医药B2B;拥有C证的企业须拥有线下的零售药店,业务范围为医药B2C。

 

  时至今日,这种实行了长达十余年的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要持“证”经营的规定有所变化:B证和C证的审批面临取消。据了解,前段时间,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关于互联网药品交易,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网站与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也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事实上,早在2017年1月份国家就提出了要取消原医药电商B证、C证的审批。而此次国家食药监总局发文取消医药电商B证和C证实则是对国务院在2017年做出的“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决定”的落实。

 

  从国家宣布“取消原医药电商B证、C证的审批”再到如今对其进行落实,不难看出,医药电商B证、C证的审批取消已成既定事实,长达十余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B证、C证审批,或成历史。

 

  闸门放开,要瞄准领域

 

  “其实,B证审批早就该被取消。”谈及取消医药电商B证、C证的审批原因,京东到家医药健康业务部总经理邵清首先分析指出,B证的审批是无意义的。他表示,国家发证书的核心意义就是要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保证交易双方相互间信息对称。

 

  而在B证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发生在企业与企业之间,这种交易本身比较安全,不存在所谓的欺骗。在他看来,在线下交易的过程中,企业要遵循很多的原则,比如签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不会存在不安全问题的,这样一来,B证的审批就显得无意义。

 

  对于医药电商C证的审批,邵清认为,C证审批主要是审核运营者的能力问题,这在一开始,是有必要的,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再审批C证就变得没有必要了。

 

  “C证审批对C证持有者的运营能力、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等方面是有一定要求的,达到这个要求才能持C证经营。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对很多企业来说,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已经不是一件很神秘的事了,企业在某种程度上都能达到要求,已经具备了这种运营能力,这时就需要适时放开。”邵清解释道。

 

  与此同时,他表示,取消原医药电商B证、C证的审批是一件好事,国家应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不可否认的是,取消医药电商B证、C证审批意味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后开设网上药店不用报批和备案了,门槛有所降低,但会不会出现像业内所说的网上药店将会“遍地开花”?在邵清看来,还不一定。

 

  “进入的门槛降低,但是运营资质的门槛并没有降低。”邵清认为,门槛降低并不意味着企业都能够做医药电商,其运营能力等还是需要具备的。有能力就做起来,没有能力就做不起来,所以网上药店“遍地开花”的景象也不一定会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产业互联网化的深度加强,近两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计划在医药电商上发力。有关数据表明,截至2017年1月22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共有914张,比2015年底的517张多了近一倍,其中C证有649张,新增超过200张。而取消医药电商B证、C证审批后,难免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更多的网上药店涌入,对现有的医药电商的竞争格局造成一定的冲击。

 

  “在B2C领域,其竞争格局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但在O2O领域可能会有些变化。”邵清分析指出,医药电商分为两种类型——B2C和O2O。在B2C领域,目前是京东大药房和阿里健康大药房占据市场领导者地位,还有一些垂直类的,如健客网。

 

  在这个领域,先来者已经做的比较大了,邵清表示,后来者想超车,会很难超越。而O2O是基于线下的药店来做,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线上下单,企业通过线下实体店就近配送,其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预计在一定程度上,进入这一领域的后来者,会比较多。

 

  除此之外,基于以上分析,在邵清看来,目前进入医药B2C已经没有意义,而进入O2O领域,未来如何做,现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

 

  政策“偏心”,单体药店何去何从?

 

  关于互联网药品交易,《通知》此次明确指出取消医药电商C证的审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但不得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销售处方药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非处方药品。”

 

  作为业界存在的两种药店形态——单体药店和连锁药店,此项规定对连锁药店网上开药店大放开,难免会让人联想到天平的另一端——单体药店。

 

  据了解,早在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其规定单体药店一律不容许在网上销售药品。那么,在国家取消医药电商B证和C证审批的大背景下,单体药店是否可以像连锁药店一样开办网上药店呢?事实上,《通知》对此未有只言片语。业内人士表示,《通知》中没有提及,意味着单体药店还是要按照老法规执行,也就说明“不可以”。

 

  连锁药店网上开药店大放开,不用再去报批和备案;而单体药店网上开药店,依然“不可以”,这种鲜明的政策对比,不难看出,国家政策的“偏心”,单体药店面临着政策的利空。

 

  事实上,这并不是单体药店第一次面临着政策的利空。在去年年底商务部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还鼓励药店连锁化发展,其指出,到2020年要培育形成一批网络覆盖全国、集约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

 

  “药店连锁化是一种必然趋势,对于单体药店,国家是不鼓励发展的。”邵清一针见血指出,连锁药店的成本结构、服务能力、品牌都具有明显的优势,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是优于单体药店的,所以,无论是政府,还是行业协会,期望更多的是连锁药店而不是单体药店。

 

  正如邵清所说,国家是鼓励连锁药店发展的,是“偏向”连锁药店的,可以预见的是,在医药电商火热的当下,单体药店因政策缺席,未来的生存无疑会受到更大的挑战,那么,面对政策一次次的落空,单体药店该如何发展呢?业内人士表示,转型是唯一出路。

 

  邵清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未来单体药店转型无非有三种方向。第一,被大连锁并购或参与到大连锁项目中;第二,可以依靠地理位置优势,生存下来;第三,直接死掉。总的来说,未来单体药店将会死掉大批,被并购一部分,成活的是少数。

 

  来源:医药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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