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农保险”)三家股东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渔业”)与大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洋商贸”)、北京海丰船务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海丰船务”)所持有的共计11%股权再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该笔股权曾于2019年12月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首次挂牌。彼时公告显示,中水渔业与其全资子公司大洋商贸、海丰船务一次性转让11%股权,挂牌底价为1.88亿元。如今二次挂牌信息显示,以上三家股东解除捆绑转让,分别单独转让所持的4.2%、4.16%、2.64%股权,对应的挂牌底价为7182万元、7113.6万元、4514.4万元,合计仍为1.88亿元。
反观华农保险,截至2020年4月30日累计亏损约3.3亿元,其中仅2019年就亏损2.16亿元。而中水渔业也不止一次地称联营公司华农保险的亏损增加导致其投资损失增加。致电华农保险,试图对11%股权二次挂牌及相关问题进一步了解,但截至发稿未被有效接听。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王绪瑾分析表示,解除捆绑转让,意味着受让任何一家或两家或全部的股权均可。同时,能够提升资金支配的灵活性,有利于股权转让交易成功。
11%股权二次挂牌
北京产权交易所显示,华农保险目前有3笔股权正在公开挂牌中,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结束日期为2020年7月24日。
其中,中水渔业挂牌42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2%股权,转让底价为7182.00万元。大洋商贸挂牌41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16%股权,转让底价为7113.60万元。海丰船务挂牌264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64%股权,转让底价为4514.40万元。
从股权结构来看,以上三家公司均位列华农保险前十位股东。本次公开挂牌交易均为持有华农保险的全部股权。交易一旦成功,三家公司均不再持有华农保险任何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中水渔业曾于2019年12月就首次公开挂牌上述11%股权。有所区别的是,彼时中水渔业以捆绑转让的方式挂牌其以及2家全资子公司所全部持有的11%股权,挂牌底价总共同为1.88亿元。而此次解除捆绑转让,单独进行转让所持有的华农保险的股权。
首次挂牌时,中水渔业公告称,出清华农保险股权交易所获收益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中水渔业也不止一次地称联营公司华农保险的亏损增加导致其投资损失增加。
例如,在2019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中中水渔业分别提及,导致上半年利润同比大幅降低及三季度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同向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联营企业华农保险亏损增加导致公司确认的投资损失同比增加。年报显示,中水渔业2019年净利润同比下降60.73%,其在公告称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联营企业华农保险公司巨亏造成投资亏损。
2019年巨亏2.16亿元
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4月30日,华农保险实现净利润250.45万元。其中营业收入24363.44万元,营业利润248.77万元。
天眼查显示,华农保险成立于2006年。成立后,华农保险于2007年盈利,2008年-2012年处于亏损,2013年-2018年为盈利期。
然而,小额盈利毕竟难抵巨额亏损。年报显示,2019年华农保险亏损2.16亿元。2018年之前,华农保险累计亏损1.17亿元。如此看来,截至2020年4月30日,华农保险累计亏损约3.30亿元。
另外,从中水渔业2020年一季报和半年报业绩预告中可看出,华农保险在2020年一季度和上半年均实现盈利。但却仍未阻挡中水渔业继续挂牌所持有的华农保险的股权。
多次致电华农保险,试图对11%股权二次挂牌及相关问题进一步了解,但截至发稿未被有效接听。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王绪瑾分析表示,以捆绑转让的方式交易时,拟购买股权方也许没相应的实力受让全部股权。而解除捆绑转让,意味着受让任何一家或两家或全部的股权均可,受让方有选择的余地。同时,能够提升资金支配的灵活性,有利于股权转让交易成功。
来源:环京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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