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的前身为重庆市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 目前,重庆农商行下辖1家分行,42家支行,1772个分支机构,从业人员1.6万人。截至2015年9月末,重庆农商行资产规模突破6900亿元,居全国农商系统领先水平;存款余额突破4700亿元,存款总量和增量均居重庆市银行业前列;贷款余额突破2800亿元;不良贷款率保持1%以内;资本充足率11.7%,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持续向好,入围全球银行品牌价值2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7日,重庆联交所宣布,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商行)持有的云南大理渝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大理渝农商)36%股权公开出让,挂牌起价9291.8016万元。此举意味重庆农商行放弃对大理渝农商绝对控股地位,引入外来资本,有利于大理渝农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大理渝农商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本2亿元,2014年营收39676万元,净利润1032万元。2015年1~7月营收1881万元,净利润1209万元,重庆农商行持有51%股权。
按照规定,村镇银行主发起行(重庆农商行)最低持股比例为15%,重庆农商行转让持有的大理渝农商36%股权之后,仍持有15%股权,符合最低要求。大理渝农商评估值为25810.56万元,36%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9291.8016万元,即此次挂牌起价,折合每元注册资本1.29元。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可为单个或联合受让体。单个自然人、非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大理渝农商10%。
中金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樊朝中指出,此次转让最终结果有两种可能性,如单个受让方为金融机构,即可全部受让该36%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如果是其他类别股东,则需要联合受让体,每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大理渝农商10%,重庆农商行持股15%仍为第一大股东。
重庆农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转让为董事会决定,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
重庆师范大学教授田盈认为,按照国家政策,在坚持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的前提下,银监会支持开业3年以上、主要监管指标良好、经营发展稳健的村镇银行,通过转让股权和新引进民间资本等方式,调整主发起行和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此次重庆农商行转让大理渝农商36%股权,无疑符合这一政策,既可获得合理的股权转让收益,更有利于完善大理渝农商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庆金融国企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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