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7月11日晚间披露公告,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与海南裕平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平达公司”)于2016年7月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鉴于晟华裕丰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到位,没有开展实质性业务,公司以协议作价1000元受让裕平达公司持有海南晟华裕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华裕丰公司”)20%股权。
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与珠海市柏纳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纳维公司”)、深圳市前海君祥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祥公司”)签订了《出资协议书》,分别按股权比例出资充实注册资本金,即公司出资200万元、柏纳维公司出资200万元、前海君祥公司出资600万元。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晟华裕丰公司20%股权,柏纳维公司持有晟华裕丰公司20%股权,前海君祥公司持有晟华裕丰公司20%股权。
海南高速表示,公司受让晟华裕丰公司股权并出资充实晟华裕丰公司注册资本金,可以充分利用合作方在投资方面的经验与渠道,有利于公司顺利高效推动在旅游和健康产业方面的发展,通过各方的优势互补,把握投资机会,为公司产业转型和整合积累经验和资源。同时可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模式。另一方面,通过引入资本市场的合作伙伴,能够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专业化和市场化筛选和操作,规范投资决策和流程,从而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对公司提高资本运作水平,增加盈利能力,推动业务转型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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