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及丹枫控股宣布,天安向FIL、DFIL及戴小明收购4.53亿股丹枫股份,相当于丹枫已发行股份36.45%,总代价12.45亿港元(单位下同),相等于每股2.75元,天安及丹枫申请9月23日复牌。
天安将按相同价格就其他全部丹枫股份提出有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天安根据要约应付总金额约21.71亿元。每股要约价2.75元,较丹枫停牌前报价2.39元溢15.06%。
天安无意将丹枫私有化,并拟维持丹枫之上市地位,并继续经营丹枫现有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核心业务,亦有意于要约截止后尽快更改丹枫之中英文名称。
公告显示,丹枫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丹枫集团主要从事物业投资、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业务。丹枫将于完成收购事项后成为天安之联营公司,及倘要约成为无条件,则成为天安之附属公司。
天安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及要约乃扩展天安集团之投资物业组合之良机,及其代价乃丹枫于2016年6月30日之每股未经审核资产净值折让约31.93%,并预期将为天安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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