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6月1日晚间公告,中国烟草总公司批复同意江苏金丝利集团公司、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偿转让所持有金丝利药业 16.98%、10.20%和2.55%的股权。目前精华制药拥有金丝利药业 49%股权,为金丝利药业第一大股东,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告称,精华制药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江苏金丝利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7778.5 万元增资金丝利药业,拥有金丝利药业 49%股权,成为金丝利药业第一大股东,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公司与金丝利药业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对金丝利药业以现金方式首次增资持有其 49%的股权后,公司将择机通过向金丝利药业注入新药品种等方式对其进行增资,帮助金丝利药业丰富产品资源、扩展经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后续公司持有金丝利药业股权比例不低于 50%。
审计报告显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丝利药业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2767.94 万元、利润总额-375.9 万元、净利润为-295.5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丝利药业净资产为 15,888.75 万元。
此次挂牌转让后,江苏金丝利集团公司持有金丝利药业21.27%股权,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金丝利药业股权。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