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新支付发布公告,于2016年7月18日,公司、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现时股东(卖方)订立谅解备忘录,表明(其中包括)彼等拟就可能收购目标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100%权益及股东贷款(如适用)订立最终具法律约束力之协议。
根据谅解备忘录,建议收购事项的代价预期约为41.1亿港元(单位下同),代价须以公司向卖方配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结付。
公告称,目标集团主要从事电子商务业务,提供与移动零售有关的线上及线下解决方案业务。目标集团之电子商务平台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的商品交易总额已超过人民币40亿元。
公司表示,凭藉目标集团所拥有的强大商户网络,董事会认为建议收购事项将会产生协同效应,透过增加其核心支付系统处理的交易量而令公司更好地开展其现有核心业务,进而扩大现有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运营规模及增加收入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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