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旗下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石油”)拟以2.23亿元人民币转让其所持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起始日自2015年8月21日至9月21日。
股东结构
据挂牌信息,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为,中国石油、北京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51%、48%、1%股权。
财务状况
2010年3月31日,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主营燃气生产、供应和销售等,2013年、2014年,该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28亿元、2.15亿元,净利润-1944.58万元、-683.58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136亿元、-509.3万元。
受让条件
根据挂牌信息,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一次性付款,并交纳300万元保证金。此次股权转让,老股东并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转让方要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次股权转让已通过董事会决议。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石油方面表示,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材料的同时需要书面承诺: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须更改标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中不得再使用“中石油”字样,且不得使用中国石油的商标及标识。
剥离亏损资产
“从挂牌标的连续三年亏损,以及中国石油要求对方不得使用‘中石油’等字样相关条件来看,此次股权转让,中国石油意在剥离亏损资产,并不会再进行内部划转。”分析人士指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自2014年以来,已多次剥离亏损资产。2014年5月,集团旗下中国石油公告,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东部管道公司100%的股权;2015年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又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挂牌信息称,拟以1.86亿元人民币转让其所持宁波中油重工80%股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周吉平2015年初曾在集团2015年工作会议上表示,2015年中国石油集团要重点完成制定出台公司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和相关专项方案,继续下放管理权限和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选择部分企业继续推进扩大经营自主权试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等十二个方面的重要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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