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方工业烟台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161号B2401-B2404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琨 |
成立时间 |
1999-02-08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774.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0632083-1 |
经营范围 |
机械设备、轻纺织品(含服装)、化工产品及原材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仪表仪器、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建筑材料、木材、钢材、机电产品(不含轿车)的批发、零售。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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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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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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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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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业务无法提供 |
-59.982754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089.753945万元 |
2209.652170万元 |
-119.898225万元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000000万元 |
|
-13.045979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871.560603万元 |
531.821170万元 |
339.739433万元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5-12-31 |
|
-306.587767万元 |
902.735796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年报 |
1312.102860万元 |
91.091569万元 |
1221.011291万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09-09 |
评估基准日 |
2015-04-30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987.496776万元 |
987.496776万元 |
|
长期投资 |
265.774653万元 |
1989.010000万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总计 |
1272.775296万元 |
3163.186776万元 |
|
流动负债 |
|
长期负债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1200.683727万元 |
3140.6867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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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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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流动资产主要为对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并无任何回收风险。投资性房地产指位于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三项房产,建筑面积共计约3523平方米,包括一栋三层酒楼,建筑面积1765.45平方米、一栋三层客房楼,建筑面积1512.38平方米和位于天马大厦内的两套办公房(期房),建筑面积约245.3平方米。酒楼处于出租状态,租赁期限至2016年12月17日,客房楼处于待租状态。
2、酒楼和客房楼的土地证上土地使用期限到2015年10月,但该土地的使用用途是住宅,按照物权法规定,受让方即使不进行土地使用延期也不影响这些建筑的使用。
3、标的公司自停止业务以来无员工。为了在本次股权转让挂牌期间,营造较好的交易环境和为意向受让方尽调入驻提供便利,标的公司将聘请一到两名劳务工,相关的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受让方应同意该费用由标的公司自身承担。
4、标的公司评估报告中,有“其他应收款”912.305154万元,其中900万元属北方工业对标的公司的欠款,该款项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归还。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根据评估报告:
1.委估投资性房地产——酒楼、客房楼均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北方工业烟台有限责任公司,证载用途为住宅,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终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7日,本次评估未考虑土地权证到期后展期事宜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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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标的公司自停止业务以来无员工。为了在本次股权转让挂牌期间,营造较好的交易环境和为意向受让方尽调入驻提供便利,标的公司将聘请一到两名劳务工,相关的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受让方应同意该费用由标的公司自身承担。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新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6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一个月内完成公司股权变更和更名工作。更名后,公司名称中不得再含有"北方工业“字样。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挂牌期间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联合受让体须提供联合受让协议。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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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96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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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资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1.02%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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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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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资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8.9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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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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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