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招商南海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碧榆路17号 |
法定代表人 |
贺洪涛 |
成立时间 |
1986-05-05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19244052-8 |
经营范围 |
提供劳动服务和车辆租赁业务,代办外国石油公司及外籍员工在我国境内的办公咨询业务(包括介绍代办各种手续、证件、订报等)。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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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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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1.599100万元 |
-77.701400万元 |
-78.1596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88.978500万元 |
22.572500万元 |
166.405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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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0-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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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17700万元 |
-92.120800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年报 |
74.432600万元 |
0.147400万元 |
74.285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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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1-25 |
评估基准日 |
2010-10-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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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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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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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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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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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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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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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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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717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深圳招商南海石油服务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深圳招商南海石油服务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经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后,由深圳产权拍卖有限公司组织拍卖。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满日之前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举牌申请手续,并于拍卖登记截止日前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拍卖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拍卖时间和地点详见拍卖公告。
2.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是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退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转让方有权扣除0.5万元保证金,由全部竞买人平均分担;(4)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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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5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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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招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29层G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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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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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3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
发布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