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中海洋山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洋山保税港区业盛路188号国贸大厦A-516 |
法定代表人 |
赵宏舟 |
成立时间 |
2006-11-08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39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9561507-5 |
经营范围 |
集装箱堆存、中转、分拨、拼装拆箱、冷藏集装箱预冷;集装箱改装、修理、旧箱翻新、洗箱;货物的仓储、搬运、装卸、简单加工、包装及相关的咨询服务;集装箱租赁、自有仓库出租;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职工人数 |
6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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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8850.765393万元 |
-26.491047万元 |
6.797061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3227.557818万元 |
1384.606368万元 |
21842.951450万元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5271.968749万元 |
-795.409696万元 |
-794.906908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3187.019269万元 |
1350.864880万元 |
21836.154389万元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09-30 |
6321.959098万元 |
-302.402636万元 |
-279.128331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22877.650811万元 |
1313.827692万元 |
21563.823119万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1-19 |
评估基准日 |
2013-09-30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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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4771.698115万元 |
4773.147430万元 |
|
固定资产 |
11498.590722万元 |
12918.753500万元 |
|
无形资产 |
6607.361974万元 |
14163.046800万元 |
|
资产总计 |
22877.650811万元 |
31854.947730万元 |
|
流动负债 |
1313.827692万元 |
1313.827692万元 |
|
负债总计 |
1313.827692万元 |
1313.827692万元 |
|
净资产 |
21563.823119万元 |
30541.1200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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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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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中海洋山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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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0541.120038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次产权交易完成后五年内,不改变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不改变现有土地和房产的用途和性质。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需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同时递交竞买文件及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1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916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价安排详见竞价实施方案(该方案由竞买人自行下载);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受让人受让资格。
4.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确定为受让人后,未能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按照竞价实施方案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确定为受让人后,未能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交易完成后一年内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标的公司股权。
8.受让方须承诺,未经转让方同意,本次产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包含“中海”字号的公司名称。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5年以上的境内企业法人。
2.为促进与支持标的企业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须具有从事远洋、沿海和国内江海直达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无船承运及国际运输代理(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等),仓储、堆场和码头的管理与经营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具有省级以上权威机构“AAAAA物流企业”称号(以相关证书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最近五年(2008——2012年度)连续盈利,且每年盈利不少于900万元,2012年底净资产不低于45000万元(均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且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近期银行存款证明(由银行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出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未在上海市和洋山港区域内以全资或控股(包括相对控股)的方式拥有集装箱货物储运堆场,也未在该区域内从事与标的公司经营范围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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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9162.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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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贸大厦A-538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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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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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