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低碳能源将成供应增量主体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以及配套编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依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明确了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政策导向和重点任务,是“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介绍了《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提出“到2020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与《纲要》保持一致。从年均增速看,“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个百分点。从能源强度看,按照规划目标测算,“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李仰哲表示,《规划》目标,符合新常态下能源消费变化新趋势,可以完成《纲要》提出的约束性要求。
李仰哲表示,优化能源结构,实现清洁低碳发展,是推动能源革命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
“按照《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清洁低碳能源将成为‘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可再生能源是中国非化石能源的主力,也是中国未来能源转型的重要依托。李仰哲指出,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包括《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这一总规划以及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5个专项规划,占能源领域“十三五”14个专项规划的近一半,“特别是首次编制地热能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中国能源转型大趋势及中国政府践行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路线的坚定决心。”
据介绍,可再生能源技术种类繁多,发展进程不一。《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水电装机将达到3.8亿千瓦(其中含抽水蓄能电站4000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地热供暖利用总量达到4200万吨标准煤的发展目标。
“这些目标是紧紧围绕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15%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各类非化石能源的资源潜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经济性指标改善等因素,经过严格测算后确定的。”李仰哲表示,“累加上述目标,到2020年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将达5.8亿吨标准煤,再加上核电,基本可以确保完成2020年15%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并为203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的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据了解,在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主要能源消费地区市场空间萎缩,对接受区外能源的积极性普遍降低,能源送受地区之间利益矛盾加剧。据此,《规划》对“十三五”时期的重大能源项目、能源通道作出了统筹安排。其中,风电、光伏的发展布局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同时,输电通道比规划研究初期大幅减少。
在传统能源方面,根据《规划》,我国煤炭消费比重将从2015年的64%降到2020年的58%,降幅达6个百分点。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表示,“这一变化幅度是很大的,但也是具有可行性的。”他说,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增量约为6亿吨标煤,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约为2.3亿吨标煤,加之天然气消费10%的目标,最后剩余的增量空间就需要煤炭填补,即煤炭增长空间只在1亿吨标煤左右,基本维持当前的消费水平,符合我国的特定国情和发展阶段。
来源:《中国能源报》贾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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