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住建厅获悉,《河北省房地产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近日印发,我省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加强监督管理。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王炜介绍,2019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347.1亿元,商品房销售总额为4138.6亿元,同比增长2.6%,带动了50多个相关行业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但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壮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避免管理空档、秩序失范,省住建厅制定了该办法。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每年3月至12月,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组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经营行为、资质等级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预售、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不符合资质标准、过期失效的企业,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证书。各市开展对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强化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实施顶格裁量。
强化信用监管。严格落实有关办法,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实施重点监管、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制定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建立物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按年度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红黑榜”名单),供业主择优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淘汰机制。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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