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种付费,通俗说就是治疗某个疾病要花多少钱。这其中包含药品、耗材、诊断、治疗、手术、护理、床位等等项目,相关部门(医保、卫生、物价)算的清清楚楚,设限报销,避免人为大处方、过度治疗、滥用医疗资源。
某个药品能否进入临床路径将是未来药品能否开出处方的前提条件之一,当然,从目前的医疗、医保的管理水平来看,不可能所有疾病都按病种付费,所以按病种付费也是渐进发展的。
2009年,原国家卫生部启动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并公布了第一批分专业病种的临床路径,据卫生部数据,2009年3月至2011年底,卫生部共制定下发22个专业331个病种的临床路径。截止至今天,排除重复的一些病种外,至少公布了648个临床路径,涉及22个专业(科室)
今天(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320种病种,供各地在推进按病种收费时使用(具体目录见文末)。
各地可在国家公布的320个病种范围内选择开展,也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病种。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制定推进按病种收费的实施细则,于2017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2017年内医改试点城市的2级以上医院要实现100个以上的病种进行按病种支付,非试点城市也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支付。
「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临床路径管理一步步向我们走来,与之发展的是按病种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临床路径管理是进行医疗成本核算、测定单病种费用标准的基础,也为单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DRGs)等付费方式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将「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结合并作出实效的,如安徽,给业界提供了鲜活的案例。
2014年,安徽省确定信息化建设较好的6县(市)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示范创建工作,实行「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省下的钱主要留给医院,有的医院对省下的钱进行了再次分配,实行「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的科室和医生可以得到更多奖金,以调动医生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安徽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当时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县级医院实行「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后,不不仅可以控制医药费用,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提升医务人员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推行临床路径,规范县级医院的医疗行为,既防止过度医疗,也杜绝医疗缩水。
2015年,安徽省卫计委从6个试点县医院已实施的112个临床路径病种中遴选出了100个病种,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区)全面推广。每个医改试点县(区)至少要确定1所县医院(不含中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实施病种不少于50种。
2016年12月,安徽省物价局、省卫计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公布《按病种收费改革指导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在10个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急性阑尾炎、腹股沟疝等9类21种病种将实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纳入按病种收费试点的病种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并将病种的收费标准作为基本医保(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的定额标准。
随着医改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相互衔接更为紧密而有效。「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从技术上大大降低了大处方的形成,对医保基金起到了很好的监管维护作用,国家一旦扩大范围并向全国铺开,药企将面临更为艰难的处境。
2017年,药企应将临床路径作为一项重点准入工作来做,挖掘药品自身的价值,关注并积累循证医学证据,先进入最新的指南和规范。更多内容,请参考下面这份报告
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7]68号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国家启动了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各地积极选择部分病种进行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对规范诊疗行为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逐步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
各地要在前期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鼓励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各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各地要抓紧制定推进按病种收费的实施细则,于2017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二、合理确定具体病种和收费标准
结合各地前期试点和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按照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原则,我们遴选了320个病种,供各地在推进按病种收费时使用(具体目录见附件)。相关病种技术规范,将委托有关行业学会或协会,统一对外发布,作为各地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制定收费标准的参考。各地可在国家公布的320个病种范围内选择开展,也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病种。
各地要按照“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制定病种收费标准,逐步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收费标准要以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参考既往实际发生费用等进行测算。按病种收费标准原则上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在病种费用外不得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三、扎实做好按病种收付费衔接
各地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按病种收费和付费改革的衔接,充分发挥按病种收付费的协同作用,形成政策合力,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降低群众个人费用负担。医保经办机构要结合本地实施按病种收费的病种,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参保人员负担水平等因素,通过与医疗机构进行谈判协商,合理确定相应病种的医保付费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四、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政策
各地在改革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狠抓政策落实。各地价格、卫生计生部门要制定出台考核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工作的政策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奖惩机制,调动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将按病种收费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按病种收费监督评价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病种费用变化、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医疗机构不得推诿重病患者,不得无故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分解患者住院次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完善谈判协商机制,科学制定按病种付费标准。
医疗服务实行按病种收费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定价方式的重要内容,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手段。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在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过程中,要强化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为推进按病种收费创造良好环境。改革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告。
来源:医药云端信息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