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药行业,若不是近期接触一些医药行业协会,平日的确很少关注这方面。我们说行业协会,在社会角色中,介于政府、企业之间,是社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角色。但因种种原因,在我国未能得到实质性发展,未能发挥应有作用,长期存在感确实太低;比如在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协会企业是长期不关注,或是企业无奈接受医药行业协会的这种现状。
但从医药产业未来健康良性发展的角度思考,其实我们都应该关注一下医药行业协会的发展。
行业协会的现状
1、政策法律配套不足:目前我国对于行业协会,缺少独立地位和合法权的法律规定,没有明确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造成行业协会本身独立性、权威性不足,同时也没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与政策环境促进。行业协会长期处在无序发展中,想好好发展的协会,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同时却又混杂了大量扰乱行业的“野鸡”协会。
2、 行政化严重:从目前我国行业协会的结构组成来看,其主体由政府业务主管或或其附属单位发起成立的约占80%,民间自发成立的仅占15%,其他占5%。行业协会本身应该介于政府与医药企业中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但实际上,目前主流及绝大部分的医药行业协会实隶属于政府行政机构,与政府部门关系过于密切,偏重于服务政府,或成了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
3、业务少有作为:由于目前的医药行业协会对自身的角色定位不清,没有清晰的发展方向与目标,长期行政化造成自身管理水平低下;从行业协会整理运行情况来看,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协会积极开展工作;剩下三分之二的协会只是勉强维持或完全有名无实,没有作为。
4、企业参与度低:行业协会脱离企业,不了解行业困难与企业实际需求,没有服务企业意识,无法成为企业代言人承担政府沟通的桥梁作用。企业无法通过行业协会解决行业或本身发展存在的一些困难,故而企业很少或基本没有关注行业协会,大部分企业目前只是形式上的入会,日常并无参与各类行业协会的活动。比如医药行业,协会无为,企业一盘散沙。
变革政策已出,行动已开始
改革开发以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目共睹,但同时也面临的各方面压力与问题;现届政府提出了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其中政府代表的国家力量,社会团体协会代表的社会力量,企业代表的市场力量;如何理清三者关系,三者如何相辅相成,发挥各自的优势作用,促进社会更好发展,亦成为关注的焦点。
现届政府对于行业协会的问题,已然高度重视,并力求得到实质性突破。
具体政策如下: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
2013年目标: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
2014年目标:取消国务院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事项,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相应加强监督管理。 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
2015年目标: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出台实行一业多会的具体办法。
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8条,明确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2015年7月8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民政部牵头负责,2015年下半年开始第一批试点,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按照兼顾不同类型、行业和部门的原则,第一批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试点
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各省(区、市)工作组负责。各省(区、市)同步开展本地区脱钩试点工作,首先选择几个省一级协会开展试点,试点方案报经民政部核准、联合工作组批复后实施。各地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联合工作组
2016年8月25日,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推进会暨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动员会在北京召开,通报了目前基本是完成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一批145家脱钩试点单位的脱钩工作(PS:包括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中国麻醉药品协会、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中国老年保健协会、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第二批144家脱钩试点单位已确定(PS:包括中国中药协会、中国药师协会),要求于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同时目前各省地方也同步推动了地方性协会的脱钩。
以上政策主要由发改委、民政部及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落实,从目前推进的情况来看,力度不小,进展顺利。
不做“二政府”,图谋未来发展之路
行业协会为非营利性行业管理组织,应具有独立法人,依据社会三级管理(PS:政府负责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经营,行业协会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的模式是独立于政府、企业的中介服务组织。医药行业协会脱离政府依赖后,不再做“二政府”,该如何规划自己的未来之路呢?该如何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呢?以下几方面是可能:
1、 规范行业自律:制定各类行业性规范要求,规范行业内企业的自律行为,承担行业自律性管理职能。行业协会可以使用各类柔性手段机制,在与企业充分沟通中,奖优罚劣,净化行业。避免政府与企业间存在的执法无情,沟通尴尬的局面。
2、参与政策制定:组织反映着企业利益群体的意见,参与政府行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行业协会可以通过研究各种信息和经济发展的数据及市场动态,提出有关经济政策、行政和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建议。避免目前政策制定与产业发展断层,政策更新与企业创新的脱节。
3. 提升行业竞争力:筹谋行业长远发展,提高行业竞争力。提供信息交流与分析,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与服务;聘请专家学者,提供专业培训,技术交流;组织研讨会,报告会,联谊会及讲座;开展行业资格认证。举办产品信息发布和展销。
4、维护行业利益:将单个企业联合起来,共同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企业共同的经济权益。能利用自己的整体实力较好地处理和协调各类关系,从而减少单个企业的运作成本,提高效率
最后,希望社会各界力量,响应政府政策改革,积极参与医药行业协会的建设与管理,希望医药行业协会真的能发展起来,为医药企业搭建一个协商交流,共谋发展的平台。行业协会,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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