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文化部于昨天上午10:00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昨天,文化部召开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重点介绍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通报文化部学习贯彻落实法律的有关部署,并围绕近期舆论关注的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热点,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做主发布,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于群主持会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于2016年12月2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共六章65条,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重要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今天,文化部召开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新闻发布会。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就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于群主持会议。
雒树刚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基础法律,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文化部将切实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努力做好法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以下是发布会现场文字实录:
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主持人于群: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能够参加文化部新闻发布会!大家知道,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法治建设的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事情。《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律制度,对于贯彻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等具有重大的意义。这部法律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文化部将切实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为深入解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情况,回应广大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我们召开此次专题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文化部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一些考虑。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出席发布会并亲自回答各位媒体媒体朋友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还有: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朱兵主任,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司长。我是文化部新闻发言人于群。接下来,有请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同志介绍文化部贯彻落实这部法律的考虑。
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文化领域的重要实践,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基础性法律,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文化部将切实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努力做好法律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精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进一步规范和界定了各级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权力和责任,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设原则,贯穿了强烈的改革精神,既体现了坚定的文化自信,也为各级政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第二,深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文化部将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列入2017年工作要点,并在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上进行了部署。目前已经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我们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国文化系统的同志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研读和宣传;还将在近期召开学习贯彻工作视频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同时,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牵头部门,文化部将研究起草协调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
第三,以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继续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切实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等相关改革任务落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
第四,加快研究出台相衔接、相配套的公共文化法规和政策。文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衔接、相配套的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积极推动公共图书馆法尽快出台。继续加强对地方文化立法的指导,尽快形成中央与地方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将法律中确立的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落到实处。对已经在工作中实施的有关制度,文化部将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对于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工作模式和经验的,文化部将积极开展研究和试点,争取尽早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以上就是我们对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考虑。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树刚部长。相信大家听了雒部长的概要介绍,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按照惯例,请各位记者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单位。谢谢大家!
新华社记者:我是新华社记者。请问雒部长,文化部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落实部门,您作为文化部部长,觉得《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哪些主要特点?
雒树刚:谢谢新华社的记者!《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可以说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律制度,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文化立法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文化治理能力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时,这部法律也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一个重要的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文化领域要制定两部法律,一部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一部是《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会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我认为这部法律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提出,公共文化服务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这可以说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一条重要原则。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明确以政府为主导,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这是以法律形式的第一次体现。同时这部法律也明确同时要激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之中,也就是公共文化服务为大家,公共文化服务大家办。
三是这部法律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均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兜底作用,政府的作用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就是要保基本,保住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也就是兜底作用。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全体人民提供系统性、制度性、公平性、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共建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作为重要内容,这个机制会进一步协调政府各方面的行政力量,来共同推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也将进一步明确政府各个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所承担的责任,也会推动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加强合作,实现综合利用、融合发展。谢谢大家!
人民日报记者:我是人民日报记者。请问一下全国人大的朱主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了哪些政府责任?这些政府责任是如何保证落实的?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刚才雒部长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一条非常重要原则就是政府主导,这个原则写入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总则,在整个制度设计和安排上,从好几个方面对怎么建立政府的责任做了相应规定:
比如法律首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中的职责。
如在财政保障方面,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等。
在人才保障方面,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相应专业人员。
其次,法律还明确规定了政府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责任,明确提出国家要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要针对特殊群体,像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针对这些特殊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
第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法律责任。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依法给予处分。在法律上明确政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责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最重要的成果,对督促各级政府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将发挥重要的法律作用。
在贯彻实施执行过程中,我觉得首先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持久广泛深入的开展保障法宣传,使公共文化服务理念深入人心,使各级地方政府能够明确自己应该担当的文化责任,依法履职,确保行政权力不错位、不越位,进一步提升文化治理能力。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大家都知道,全国人大除了立法,还有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执法监督检查,在以后的时间里,由全国人大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政府保障职责情况、文化行政部门各项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开展服务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对于贯彻落实保障法工作做得好的,要进行宣传,进行示范引导。对于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谢谢大家!
光明日报记者:我是光明日报记者。想问雒部长一个问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据我所知,2014年以来,文化部牵头成立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请问协调组成立以来都做了哪些工作?今后还有什么工作计划?
雒树刚:谢谢光明日报记者的提问!正如你所说的,2014年,文化部牵头成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协调组包括了中宣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26个成员单位。协调组的成立,应该说为我们统筹党和政府各个部门的资源共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搭建了很好的制度平台。
2014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公共文化立法,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6个成员单位,共同协调、起草、研究、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可以说这部法律的出台离不开所有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支持。这是三年来的一项主要工作。
二是推动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包括顶层设计的政策文件,先后起草并推动出台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包括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包括国办转发的文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文化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包括文化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列举的这些重要的文件都是在我们协调组协调指导下各个部门一起努力推动下印发的,在实践中产生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协同发展。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家反映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资源分散,各个部门也都在从事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但是比较分散,这个协调组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把各方面的资源统筹起来,所以,我们专门就基层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包括宣传文化、包括党员教育、包括科技普及、包括普法教育、包括体育健身等等,过去分散在基层,现在通过协调机制,把各种资源整合之后统一为一个综合的文化服务中心,这是我们所从事的第三项工作。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我们协调各个部门,对所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个领域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促进落实到基层。
下一步,协调组将继续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协调组将督促各地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另外,出台配套的法规,刚才我提到的,像《公共图书馆法》,在我们协调组的协调下,现在起草工作已经基本成熟,准备下一步向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批。总之,我们协调组的任务就是不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只是挂在墙上,而是要化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这是我们要抓的一项任务。
二是围绕着标准化、均等化这六个字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别是要补短板。所以,我们专门制定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将是我们重点要进行文化扶贫的领域,围绕着标准化、均等化把公共文化建设中的短板补齐。
三是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服务效益。有了公共文化设施,既要建好,还要用好,不能开张的时候热热闹闹、运营的时候冷冷清清,我们现在也存在着一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沉睡的现象,所以我们要唤醒这些沉睡状态的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使它更好、更充分地发挥为人民群众文化服务的作用。谢谢大家。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是央视财经频道记者,请问张司长,这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各地实施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中办、国办已经正式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请问目前标准落实情况怎么样?下一步文化部还有什么工作考虑?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是这次保障法确立的重要制度之一,刚才雒部长在发布会上特别强调,《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保障基本、促进均等,这个制度的设计是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一致的,是一脉相承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要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当前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就是要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标准,与此相衔接,还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家指导标准、地方实施标准和指导目录这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我国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最近几年,文化部围绕着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了制度设计研究,我们牵头制订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这个标准于2015年2月与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一同下发,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很好的传播基础。
这个《指导标准》分为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人员配备三大类十四项、二十二条,以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根据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保障能力,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
可以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的建立,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基本的准则和内容范围尺度,使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从目前全世界的情况来看,中央政府以制定并实施服务标准体系来规范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向老百姓作出兜底线的承诺,这是中国所特有的,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国以法制手段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体现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2015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下发之后,各地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加快推进实施标准和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截至到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加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已经出台了省级实施意见和标准,还有一些城市主要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现在搞了三批,大多数都根据自己的实际也出台了本地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
从各地制定的标准内容来看,各地的实施标准在国家指导标准的基础上,都做了加法,在规定动作基础上又增加了自主动作,增加了量化指标和特色指标,并普遍高于国家指导标准。另外,据我们了解,很多地方还按照标准科学测算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了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的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的要求,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重点加强督察工作,促进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的落地,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同时紧密结合中央刚刚下发的《“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督察工作,促进标准的贯彻落实。
我们计划要分三批加强督察工作,2015年,我们已经开展了第一阶段的督察,第一阶段督察已经结束,督察对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实施标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我们也起草了督察报告,报给中央。
按照计划,2017年我们将依托协调机制,准备在今年下半年开展第二阶段的督察,重点内容是督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包括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的推进情况,特别是县级政府是否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要求制订了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各地政府是否根据指导标准和省级实施标准建立了公共文化经费保障机制,这是我们督察的两个重点。我们将通过督察及时发现工作推进当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好的做法,我们要及时的总结,加以宣传。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及时发通报,督促整改。
在2019年底或2020年初,我们还将进行第三阶段督察,重点是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依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五年来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
中国日报记者:我是中国日报记者。我的问题提给朱兵主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经出台,请问全国人大在推动其他文化立法方面有什么考虑?
朱兵:非常高兴有记者问这个问题,借这个机会给大家介绍一下情况。在整个法律构架上,十二届全国人大以后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中心的党中央特别重视文化建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强文化立法作出了重要部署,在立法规划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和《公共图书馆法》,还有《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修订等等一系列都列入了立法计划。
经过两年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去年12月正式出台,10月份《电影产业促进法》出台,这两部法律都在各自领域起到了重大的法制建设作用,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公共文化领域里一个最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参加常委会会议时候150位常务委员,148票赞成,2票弃权,高票通过,这是很罕见的,说明什么?说明大家都有强烈共识。接下来的立法考虑,刚才雒部长已经提到了,首先是《公共图书馆法》,已经经过很长时间的起草,在行业里反复征求意见和修订,草案基本成熟,这个草案也是文化部负责起草工作,我们希望能够在明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接下来还有一部最重要的法律,就是《文化产业促进法》,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工作任务,目前文化部已经牵头起草形成了《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部门和机构做了大量工作,希望今年能够拿出相对较成熟的草案,《文化产业促进法》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工作抓的非常紧,现在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有一个比较好的草案。
希望今年下半年这两部法律都有比较好的进展。这些法律的出台,能够为我们整个文化的建设提供一个完备的法制基础,十二届全国人大一个重大亮点就是在文化法制建设上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要关注一下这方面立法的变化,特别在本届结束以后,可以对这些问题进行很好的报道。 谢谢大家!
中国文化报社记者:我是中国文化报社记者。我有个问题请问张永新司长,文化部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制定出台过程中发挥了什么作用?下一步,文化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方面有什么具体安排?
张永新:谢谢文化报社记者的提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可以说是文化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是一部基础性法律。刚才朱兵主任也强调了,一个是《文化产业促进法》,一个《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都带有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同时,这部法律也是全国人大牵头的首部文化立法,在文化立法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这部法律更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自2014年全国人大启动这部法律的立法工作以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下,特别是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具体组织下,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得益于全国人大的重视,文化部党组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配合和支持。
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涉及的主要业务部门之一,文化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文化部党组对我们配合人大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雒树刚部长、杨志今副部长几次参加立法调研和立法审议,在立法调研、课题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自立法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全程参与了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的起草、修改完善和审议工作。在共同推进立法过程中,我们既与全国人大和相关部门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同时,也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对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工作的认识。
可以说这项立法工作的顺利完成得益于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也得益于建立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可以说为今后文化立法工作探索出一条值得借鉴的工作模式,这方面可以认真总结。
这部法律通过之后,对于我们政府的文化部门来说,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这是2017年文化部和文化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上,雒部长在工作报告当中已经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这项工作也纳入了2017年文化部的工作要点,刚才雒部长也做了简要的介绍。
下面,我再具体介绍一下近期工作的一些安排,主要是七项:
一是配合全国人大召开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计划1月20日在全国人大召开,全国人大和有关部门领导将对宣传贯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二是文化部作为综合协调机制的牵头部门,我们将会同协调机制其他25个部门分解落实保障法的各项任务,制定协调组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
三是召开文化部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视频会议,计划2月中下旬召开,雒部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同时,文化部将就文化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制定文件,下发通知,明确各地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
四是分级分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开展培训工作。计划这么几个层次:3月中下旬举办各省(区、市)文化厅(局)长和处长研讨班,4月举办各省(区、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和文化局长研讨班。同时,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纳入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内容,开设专门班次开展普法工作。
五是配合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条文释义和解读工作。前期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书稿基本成型,做释义解读主要目的是方便全国文化系统、公共文化单位、广大文化工作者准确把握立法的精神和法律的主要内容。相关图书编纂完成后,将作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本教材。
六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讲活动。我们计划今年4-5月,抽调相关专家组成宣讲团,分赴各地就《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解读和宣讲,帮助各地准确、全面把握法律主要原则和内容。
七是启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贯彻情况督察。我们计划今年下半年,会同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以上就是近期文化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几项安排。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不是一项短期的工作,应当说是我们文化部特别是公共文化领域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也是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本遵循,我们要按照文化部党组要求,牢牢树立依法治文、依法兴文的理念,持之以恒的抓落实,要以法律落实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我们也希望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能够持续的关注这项工作,能够结合贯彻落实的相关工作开展宣传报道。谢谢大家!
参考消息记者:我是参考消息记者,有个问题想请问雒部长。您自己平时在生活中都使用过哪些公共文化设施,作为一个普通使用者您的用户体验如何?过去一年,您调研过哪些地区的公共文化设施?总体感受如何?谢谢!
雒树刚:谢谢参考消息记者的提问。其实我想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都经常甚至每天都在享受着、体验着公共文化服务,有时候是自觉的,有时候可能就是不自觉的。就我个人来说,我体验的公共文化服务很多,至少有这么三个方面我经常参与:
一个是我们的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纪念馆,只要有了闲暇时间,我就去,比如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首都博物馆,去年建党95周年,我专门去了西城区李大钊故居纪念馆参观。去年是鲁迅逝世80周年,也是他的诞辰130周年,所以,我专门到西城区阜成门鲁迅故居、鲁迅博物馆参观,等等。
第二方面,就是图书馆,我经常从国家图书馆借书、借资料来看,国家图书馆免费开放,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办借阅卡,就可以在那里借书,如果不到现场去借书,可以登录国家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可以到那里阅览。
第三方面,我几乎每天看的,我也给记者朋友推荐的,就是我们有一个国家数字文化网,这是我们最大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里边丰富多彩,琳琅满目,在那里可以了解文化信息,也可以了解文化动态,也可以学习文化知识,也可以享受文化艺术。至少这三方面我只要有时间就经常参与。
刚才记者朋友问我去年调研的情况,我这样讲,这几年,可以说我凡是调研,一定要调研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东南西北,我调研了很多很多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7号、8号这个周末,我到了山西,山西有两个国家级贫困县,也是文化部对口扶持的贫困县,一个是静乐县,一个娄烦县,我专门去了,重点调查这个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情况。
要说我的感受,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我们国家现在基本建立了我们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是了不起的成就,我们用短短的时间把框架搭起来了,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我们现在按照行政村算,2/3行政村都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每个社区基本都有文化站,每个县城里每个区基本都有图书馆、文化馆,每个市基本都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我们现在叫六级公共文化设施,中央、省、市、县、乡、村六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确立起来。这就是了不起的成绩。
同时,我感到我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距离中央提出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现代”这两个字还有很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就是我们的发展不平衡,表现在三个不平衡上,一是东、中、西部不平衡,东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多,中西部少,二是城乡的不平衡,城市投入多,农村特别市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公共设施相对落后,投入少,三是群体的不平衡,我举一个例子,我们现在到图书馆,可以说非常方便,每个人都感到便捷、快捷、全面的图书阅读、借阅服务,但是像1700多万盲人,他们阅读的图书数量很少,而且很多公共图书馆没有专门的盲人阅读区域,没有提供这种设施。我们要覆盖到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所以我们下一步就是要补短板,短板是什么?“三个不平衡”就是我们的短板。
第二方面存在的问题就是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是人民,一定要以人民为中心,这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所明确的原则,我们在公共文化服务中要转变思路,怎么变?就是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主导,但不是政府包办,也只有让群众“点菜”,群众才能给你公共文化服务“点赞”。所以,服务效能的提高关键在于公共文化服务思路的转变,要解决效能的问题。我不知道我的解答能不能令你满意,谢谢!
来源:中国网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