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举行专题发布会,介绍《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有关情况。这也是继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新推动举措,意在以信用手段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联合惩戒。
这份《备忘录》将给货运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哪些行为将被记名?如何实施惩罚?能不能申诉?
10种行为将被记名
1、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2、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3、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
4、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被吊销经营许可的;
5、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7、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单位、大件运输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
9、因违法超限超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10、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伤害的。
3大类26种惩戒措施1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
包括: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限制企业经营的审慎性参考、依法限制取得生产许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限制参与工程等招投标、限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供新增项目核准时审慎性参考。
2对失信当事人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
包括:加强货车生产和改装监管、加强重点货源单位监管、在重要路段和节点加强对失信当事人的监管、驾驶证审验换发时参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供保险费率厘定时审慎性参考、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3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和相关任职
包括:依法依规限制获取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性政策的审慎性参考、供纳税信用管理时审慎性参考、限制失信当事人成为海关认定企业、禁止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限制在事业单位的相关任职、限制在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任职。
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在获得荣誉、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将失信当事人的失信状况作为审慎性参考依据。
可申诉,但信息将保留
值得关注的是“信用修复机制”在此番发布制度当中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
具体流程如下:
如果当事人认为惩戒信息有误,可通过“信用交通”网站和我们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主管部门将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如果信息确实有误,将及时更正并且同步撤销,不纳入“黑名单”里;
如失信当事人纠正了失信行为,并且消除了不良影响,将不再被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参与惩戒的有关部门也会立即终止对其惩戒。同时,失信的信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保留2年,2年之后相关信息将被撤下,并在后台予以保存。
“信用治超”后运价会涨么?
此番36个部门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势必又将使货运市场为之一振,那么从长远角度来看,此《备忘录》的签署,又将给货运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呢?
1、净化货运物流市场秩序。
物流如今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其中仍旧存在主体众多,经营分散,竞争激烈,导致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现象屡禁不止,企业运营不规范,诚信体系缺失等问题。实施联合惩戒,使相应的责任主体受到处罚,增加了违法主体的违法成本,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2、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由于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车型结构非常多,标准化程度低,与其他载运工具、运输站场、标准化托管等标准缺乏衔接,制约了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方式的发展,降低了物流整体效率。实施联合惩戒,有利于遏制车辆的非法改装行为,促进先进物流模式和物流装备的推广应用,强化物流各环节、各要素的衔接匹配。
3、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
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给道路运输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对相关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能够有效打击货运经营者的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行为,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货运车辆安全标准水平,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4、运价或会上调。
新GB1589法规颁布以来,治超新政导致单车的装载量下降,相应的会增加物流成本,尽管运价受多方面影响,但新政之后运价已随之有所上调。此番《备忘录》发布,从业者对超载行为将更加审慎,物流成本会有所上升。
而作为运输企业而言,一方面,要通过运价的合理调整来弥补成本上升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运输市场竞争激烈,运价调整相对时间上比较滞后,也会倒逼运输企业通过提高运输的效率、转变运营模式、加大技术装备投入等因素来降低物流成本。
【小编有话】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此番36部门联合签署的并非“行政令”、“法规”等命令性文件,而是以“备忘录”这一不具备法律效应的形式。然而,该事件的意义依旧十分重大:
首先,该《备忘录》强调了政府的治超决心,把过去少数几个部门的事情变成36个部门共同任务,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其次,通过备忘录的形式将具体措施公布,意在提前给行业一个信号、一个缓冲期,避免因政策的突然性导致省会经济秩序受到影响。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