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武汉中轻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彭家岭366号11栋) |
法定代表人 |
严晓华 |
成立时间 |
2007-12-28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66952299-4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塑料机械成套设备制造、销售;机电产品、配套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制造、销售;金属材料加工、机械设备制造、相关技术服务;塑料制品、包装材料制造、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 |
职工人数 |
0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联合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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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71.37 |
-144.01 |
-139.25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4286.86 |
3502.37 |
784.49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10-31 |
51.9 |
-1.37 |
121.47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4325.18 |
3419.22 |
905.96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湖北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2-17 |
评估基准日 |
2013-10-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4325.18 |
4896.9 |
负债总计(万元) |
3419.22 |
3419.22 |
净 资 产(万元) |
905.96 |
1477.68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477.68(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湖北诚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联合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南街33号 |
法定代表人 |
刘安江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6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175-6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0489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477.682337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支付人民币4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3)截止2013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欠武汉塑料机械总厂的债务为3074.008131万元,欠款转让方的债务为23.3588万元,欠武汉塑料机械总厂职工集资款为10万元,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代标的企业偿还上述债务,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根据标的企业与武汉塑料机械总厂签署的《债务约定书》(该约定书置于北交所备查),承诺同意代标的企业偿清欠武汉塑料机械总厂的3074.008131万元债务后,再办理标的企业工商变更手续;(5)承诺接受《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由意向受让方向北交所领取或自行下载)。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00万元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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