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新兴福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大厦61601室) |
法定代表人 |
王磊 |
成立时间 |
1995-08-01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88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834-7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工程机械修理和租赁;建筑工程设计。 |
职工人数 |
72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 |
51.02% |
2 |
北京福田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6.43% |
3 |
中国新兴矿业化工总公司 |
2.5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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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96490.4 |
689.17 |
540.46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93513.72 |
187307.17 |
6206.55 |
审计机构 |
华利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05-31 |
19442.98 |
-117.3 |
-44.76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89050.12 |
182957.64 |
6092.48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7-01 |
评估基准日 |
2012-12-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193513.72 |
193684.37 |
负债总计(万元) |
187307.17 |
187307.17 |
净 资 产(万元) |
6206.55 |
6377.2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2.6186(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华利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高默克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新兴矿业化工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3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来民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5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矿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45-X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5%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200X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62.62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价格的30%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未在规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8.786万元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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