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1.25%股权) |
标的名称 |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1.25%股权) (点击数:865 次 )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131 | 挂牌价格 | 6585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中国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6-23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07-18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陕西省-宝鸡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食品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陕西省-宝鸡市(陕西省凤翔县柳林镇) | |||||
法定代表人 | 秦本平 | |||||
成立时间 | 1999-09-30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食品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357657-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西凤牌”酒的生产、销售(经营有效期至2015年07月13日);进出口业务。 | |||||
职工人数 | 200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陕西西凤酒厂集团有限公司 | 44.03% | ||||
2 |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5% | ||||
3 | 盈信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86% | ||||
4 | 上海海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75% | ||||
5 | 深圳市富海天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 | ||||
6 | 光大金控(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9% | ||||
7 |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 | ||||
8 | 新远景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 | ||||
9 | 润物控股有限公司 | 2.1% | ||||
10 | 深圳市达富创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3%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35776.69 | 44645.02 | 33428.9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00081.35 | 163791.47 | 136289.88 |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6-30 | 189547.54 | 26149.35 | 18159.4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298706.8 | 133647.26 | 165059.5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2-09 | |||||
评估基准日 | 2012-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00081.35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163791.47 | - | ||||
净 资 产(万元) | 136281.3 | 526650.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583.1337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采取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结论,评估值为526650.7万元,评估备案的净资产账面值为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值。 2、标的企业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3、本项目于2013年12月24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第一次挂牌,截止2014年6月11日挂牌期满,经转让方申请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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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6层1600 | |||||
法定代表人 | 闫桂军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82499-8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2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063897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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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58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1000 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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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交易价款应由其自有资金支付,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代持、信托或匿名受让。 6、意向受让方如为联合受让体的,联合受让体中单个成员受让股权比例须不低于200万股股份(0.6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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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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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