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50万股份(1.24%股权) |
标的名称 | 自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50万股份(1.24%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426 | 挂牌价格 | 3806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中国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12-01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12-26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自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何跃 | |||||
成立时间 | 2002-12-0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749.3333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467655-6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 |||||
职工人数 | 386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6% | ||||
2 | 自贡市财政局 | 10.02% | ||||
3 | 四川英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7.03% | ||||
4 | 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 | 6.8% | ||||
5 | 四川泰迪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6.45% | ||||
6 | 四川省自贡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 | 6.12% | ||||
7 | 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 | 4.9% | ||||
8 | 明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86% | ||||
9 | 四川中杰商贸有限公司 | 3.84% | ||||
10 | 四川富顺县富兴蚕业有限公司 | 3.57%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6789.11 | 23420.77 | 20098.1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674342.58 | 1381352.29 | 292990.29 | ||||
审计机构 |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10-31 | 48449.12 | 25919.53 | 19630.1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437446.5 | 2130918.7 | 306527.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6-26 | |||||
评估基准日 | 2013-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 | - | ||||
净 资 产(万元)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562.6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采取成本法对转让方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自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50万股股份(1.24%股权)进行了市场价值评估,评估值为3562.62万元。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同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不意味着其符合作为标的股权持股股东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亦不必然能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作为标的股权的持股股东。 3、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并判断是否符合自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质,应参考以下文件(文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 a、中国银监会令[2013]第1号《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b、自贡市国资委、自贡市政府金融办、中国银监委自贡监管分局,自国发[2014]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的通知》; c、自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商银发[2014]121号《关于印发<自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4、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四川省[510000]自贡市[510300]市辖区[510301]自贡市人民路1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伯华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0511.2085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 |||||
组织机构代码 | 62071126-8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24%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24%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093X | |||||
批准单位名称 |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80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1130万元。 2、2、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⑤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如成为受让方当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当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意北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当日内将成交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关于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股东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所在地银监局有关要求。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符合自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质。 4、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需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13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