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5号) |
法定代表人 |
于飞 |
成立时间 |
1999-01-18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66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21535-2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承接普通货物运输等。 一般经营项目:农作物及花卉种植、销售;水产品养殖、销售等。 |
职工人数 |
200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 |
27.81% |
2 |
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 |
20% |
3 |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3.66% |
4 |
首钢总公司 |
13.66% |
5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0.93% |
6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5.46% |
7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73% |
8 |
北京锦绣大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73% |
9 |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
1.09% |
10 |
北京宇昊星团商贸企业总公司 |
0.82%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986.4 |
-9225.47 |
-14904.87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493901.6 |
472938.21 |
20963.39 |
审计机构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09-30 |
260.17 |
-5166.85 |
-5090.78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615614.83 |
599742.21 |
15872.62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1-23 |
评估基准日 |
2013-04-30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577233.88 |
- |
负债总计(万元) |
559892.63 |
- |
净 资 产(万元) |
17341.25 |
23424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278.9504(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六合金证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
法定代表人 |
王引平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2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665-3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46%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46%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0411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决议类型 |
其它类型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000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依照北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依照北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含已缴纳的保证金);同意在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00万元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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