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三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3.25%股权 |
标的名称 | 罗城三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3.25%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397 | 挂牌价格 | 65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11-25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12-22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电力生产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罗城三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广西三聚宝坛电力有限公司综合楼(宝坛电站)) | |||||
法定代表人 | 陈伟 | |||||
成立时间 | 2004-08-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生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580792-2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水电项目投资及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 |||||
职工人数 | 5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王殿利 | 22.5% | ||||
2 | 肖杰贤 | 20% | ||||
3 | 王殿高 | 18% | ||||
4 | 牙雅 | 13% | ||||
5 | 王宗莹 | 12% | ||||
6 | 杨夏 | 8% | ||||
7 | 广西三聚宝坛电力有限公司 | 3.25% | ||||
8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恒达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 3.2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40.62 | -156.96 | -156.9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552.57 | 2384.62 | 1167.95 | ||||
审计机构 | 广西天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9-30 | 297.15 | -0.68 | -0.6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564.78 | 2418.39 | 1146.3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1-04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484.72 | 4273.84 | ||||
负债总计(万元) | 2385.95 | 2385.95 | ||||
净 资 产(万元) | 1098.77 | 1877.8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1.031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广西天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具体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西三聚宝坛电力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广西壮族自治区[450000]河池市[451200]罗城仫佬族自治县[451225]广西罗城县宝坛乡广西三聚宝坛电力有限公司宝坛水力发电厂 | |||||
法定代表人 | 徐维友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84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生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514299-4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2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2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110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西三聚宝坛电力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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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由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转让方要求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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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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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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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