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51%股权 |
标的名称 | 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51%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327 | 挂牌价格 | 2559.5217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中国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11-03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11-28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甘肃省-兰州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甘肃省-兰州市(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332号燃气大厦13楼)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明 | |||||
成立时间 | 2010-05-2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55625185-X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投资、开发利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 |||||
职工人数 | 5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51% | ||||
2 | 甘肃中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624.81 | -629.6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910.93 | 2641.6 | 3269.33 | ||||
审计机构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8-31 | 244.18 | -519.5 | -519.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529.12 | 2770.2 | 2758.92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0-10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4-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355.81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2390.58 | - | ||||
净 资 产(万元) | 2965.22 | 5018.6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559.521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在建工程当前状况:①2013年10月已建成的金昌河雅路加气子站,一直未进行联运试车,致使加气站长期无法投运;②嘉峪关兰新西路加气站,2011年9月开工建设,截止2014年4月30日,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目前由于公司资金不到位导致工程停工,致使单机、联动试车、工程内部验收等工作无法正常进行。③平凉泾河北加气站。2010年9月21日,获得甘肃省发改委关于同意建设平凉泾河北加气站的批复,于2012年4月26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于资金短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在此期间,周边小区先行建立,引起加气站与周边小区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甘肃利用公司与平凉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将该站位置从现选址向东平移198米至新世纪已征用土地内进行置换,不影响加气站占地建设面积、设计方案,且用地规划布局不变。后直至2013年9月才开工建设,目前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的变更工作,完成了一部分三通一平的工作,但由于无法支付规划设计方案的费用工程于2013年12月又暂停建设。④由于前期在开展各加气站施工招标工作时,未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招标备案,公司各加气站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影响房屋产权证等后续工作的办理,目前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 2、嘉峪关3个项目(嘉峪关兰新西路子站、嘉峪关兰新东路子站、嘉峪关母站)土地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3、2013年12月30日,甘肃利用向中国光大银行兰州分行取得一年期、流动授信贷款1000万元(合同编号:5181130101015-02001),期限2013年12月30日到2014年12月29日、利率7.8%、按季结息,以甘肃利用所属平凉分公司三宗土地以及建成和在建加气站为抵押物担保(抵押合同编号:5181130101015-001)。并于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21日,分2批收到光大银行借款共计600万元。合同约定:借款人应于2014年12月29日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按季支付。目前第二季度借款利息14万元已无法支付。 4、标的企业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往来款150万元,标的企业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往来款3.000004万元,受让方须替标的企业偿还该笔债务。 5、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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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顺义区[110113]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军杜路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永起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06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636353-X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43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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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559.521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76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153.000004万元欠款; ②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上述全部债权款(153.000004万元);③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④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同时变更公司名称,名称中不得有“中石油”、“昆仑”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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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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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767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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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