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 |
标的名称 | 山西晋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923 | 挂牌价格 | 14321.822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11-11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12-08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山西省-晋城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西晋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西省-晋城市(晋城市中原街天巨商务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曹建平 | |||||
成立时间 | 2005-12-0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3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325293-2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煤炭勘查、开发、洗选的投资等。 | |||||
职工人数 | 31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 | ||||
2 |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 40% | ||||
3 | 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255.32 | -709.0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2426.83 | 6381.78 | 66045.05 |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9-30 | 0 | 427.18 | 280.8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72443.35 | 6117.41 | 66325.9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10-26 | |||||
评估基准日 | 2014-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72426.83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6381.78 | - | ||||
净 资 产(万元) | 66045.05 | 71609.1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4321.82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山西省[140000]太原市[140100]市辖区[140101]太原市高新开发区创业街1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利民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1812.0571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3934275-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107X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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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4321.82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4296万元交易保证金。(1)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未按上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的要求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低于起始价格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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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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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296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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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