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
标的名称 | 南宁中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144 | 挂牌价格 | 48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4-05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5-03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南宁中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南宁市中尧南路4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梁瑜 | |||||
成立时间 | 1997-01-0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9832297-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粉针剂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 |||||
职工人数 | 1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 | ||||
2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 | ||||
3 | 广西世行扶贫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3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63.33 | 3.52 | -105.5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36.16 | 898.33 | -462.17 | ||||
审计机构 | 广西中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1-31 | 0 | -7.45 | -7.4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83.36 | 968.12 | -584.7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广西中阳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科学院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3-30 | |||||
评估基准日 | 2015-11-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36.94 | 316.44 | ||||
负债总计(万元) | 1029.2 | 1029.2 | ||||
净 资 产(万元) | -692.26 | -712.7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85.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广西中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根据标的企业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原有股东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世行扶贫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标的企业的合计100%股权分别对外转让。 截至目前,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与深圳市新泰医药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标的企业30%股份的转让协议。因此挂牌期间,深圳市新泰医药有限公司如成为标的企业的新股东,则对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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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606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津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668-8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科学院 | |||||
组织机构代码 | 00001471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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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4.4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⑤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但未按该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受让方同意其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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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为有效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以及商业信用。 3、受让方应为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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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4.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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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