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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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天隆五金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嵩山路288号) |
法定代表人 |
方刚 |
成立时间 |
1990-05-18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1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
所属行业 |
普通机械制造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60819810-7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汽车、航空、航天用紧固件及其他五金件。 |
职工人数 |
100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航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34.588% |
2 |
中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34.588% |
3 |
香港德隆钢铁有限公司 |
21.387% |
4 |
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9.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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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35830.85 |
1451.48 |
1083.07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7813.23 |
16234.86 |
21578.37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04-30 |
17554.56 |
429.99 |
349.67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46455.18 |
22368.6 |
24086.59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5-28 |
评估基准日 |
2012-07-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37112.9 |
39759.72 |
负债总计(万元) |
16867.74 |
15620.4 |
净 资 产(万元) |
20245.16 |
24139.32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737.526(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华炜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航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 |
法定代表人 |
牛养慈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6694.93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06675-6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4.58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7.911%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524-3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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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737.526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2021.258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如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延期签约超过3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无须征得受让方的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2)在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如因受让方不能按照以上要求如期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3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无须征得受让方同意单方面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3)成为受让方后保证五年内不转让本次所受让之标的企业股权,并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职工劳动合同。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经营范围应包括制造及销售机械零部件业务的有效存续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单一银行机构出具的在挂牌公告期间某一个固定时点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21.258万元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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