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石油昆仑金源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 |
标的名称 | 河南中石油昆仑金源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661-2 | 挂牌价格 | 2154.5613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09-17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10-20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河南中石油昆仑金源燃气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9号楼14层140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世福 | |||||
成立时间 | 2009-10-2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9599439-7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天然气城市气化的投资,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的投资;与压缩天然气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服务;销售:天然气加气设备及零部件。 | |||||
职工人数 | 9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51% | ||||
2 | 陕西金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9%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239.1 | -181.3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295.06 | 10.79 | 4284.27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8-30 | - | -113.21 | -94.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199.01 | 9.44 | 4189.5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04-03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222.84 | 4238.89 | ||||
负债总计(万元) | 14.26 | 14.26 | ||||
净 资 产(万元) | 4208.58 | 4224.6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154.5613(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主要财务指标”栏目“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取自标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表。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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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顺义区[110113]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军杜路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永起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56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636353-X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43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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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154.561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64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②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③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同时变更公司名称,名称中不得有“中石油”、“中油”、“昆仑”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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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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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46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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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