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置业有限公司35%股权 |
标的名称 | 上海民航置业有限公司35%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829 | 挂牌价格 | 34037.23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09-18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10-21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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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民航置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宁一 | |||||||
成立时间 | 1994-09-0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4182.4761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0726995-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在受让地块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停车场收费,大型饭店(含熟食卤味)、客房、咖啡馆、酒吧、公共浴室、美容、游艺室(健身房)、游泳池、迪斯科舞厅、卡拉喔凯包房、本经营场所从事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限附属华美达大酒店经营),附设分支机构。【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
职工人数 | 438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65% | ||||||
2 |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 3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950.73 | -2478.83 | -2394.1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3173.61 | 3532.09 | 29641.52 | ||||||
审计机构 | 上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8-31 | 5061.48 | -54.05 | -32.1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2124.97 | 2515.62 | 29609.3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7-16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5011.67 | 99364.52 | ||||||
负债总计(万元) | 2115.32 | 2115.32 | ||||||
净 资 产(万元) | 32896.35 | 97249.2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4037.223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2、本项目于2014年7月28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第一次挂牌,挂牌期满,经转让方申请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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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顺义区[110113]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8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雪松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航空运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2879-1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财政部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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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4037.2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10211.16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在北交所出具该项目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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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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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211.169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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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