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 |
标的名称 | 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862 | 挂牌价格 | 10970.610913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10-16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11-12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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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保定市恒滨路12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冼骏峰 | |||||||
成立时间 | 1992-08-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0120028-6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生产地下管线探测仪器、开发软件、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内外地下管线进行探测检测;对地下管线资料进行数据处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及地形测绘;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40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 | 40% | ||||||
2 | 冼骏峰 | 14.88% | ||||||
3 | 吴绘忠 | 9.12% | ||||||
4 | 倪国荣 | 7.32% | ||||||
5 | 梁德荣 | 7.32% | ||||||
6 | 王少君 | 7.32% | ||||||
7 | 吴孝国 | 3.12% | ||||||
8 | 朱建立 | 1.8% | ||||||
9 | 杨文娟 | 1.8% | ||||||
10 | 詹家明 | 1.8%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532.71 | 1027.43 | 856.2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041.79 | 9601.46 | 3440.33 |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9-30 | 6628.79 | 682.1 | 614.2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13881.99 | 9827.38 | 4054.6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10-14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3410.02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9346.61 | - | ||||||
净 资 产(万元) | 4063.41 | 10078.1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031.26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则度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关于标的企业的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河北省[130000]保定市[130600]市辖区[130601]河北省保定市阳光北大街13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海弟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781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法人 | |||||||
所属行业 | 地质勘查 | |||||||
组织机构代码 | 40188939-X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 |||||||
组织机构代码 | 400006022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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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970.61091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3291.183274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动态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标的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时,需同时受让保定市金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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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及财务状况。具体要求为: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挂牌期间的银行存款证明,金额合计不低于挂牌价格。如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的银行存款证明,须为挂牌期间同一时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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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291.18327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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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