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北京航空工艺地毯有限公司32.57%股权及485.055553万元债权 | 项目编号 | G32017BJ1000029 |
转让底价 | 4047.5564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7-01-17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17-02-16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北京商周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重羽 联系电话:13581778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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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张晶 联系电话:010-66295732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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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航空工艺地毯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东路3号) | |||||
法定代表人 | 范宏利 | 成立日期 | 1990-03-26 | ||||
注册资本(万元) | 746.00万元(美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136259077370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生产航空地毯、提花地毯及配套的飞机内装饰品和旅游纪念品、承接地毯铺设业务等。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北京凯兰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 32.57% | ||||||
中国电子进出口北京公司 | 22.39% | ||||||
北京市地毯五厂 | 20% | ||||||
北京西塔投资有限公司 | 14.86% | ||||||
合嘉有限公司 | 10.18%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160.97 | 417.92 | 239.4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1361.24 | 7054.32 | 4306.92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弘盛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076.09 | 436.63 | 330.8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1909.82 | 7272.04 | 4637.78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应收账款全部质押,用于3000万元短期借款。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均已设定抵押,《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5年顺义(抵)字0270号,抵押人为:北京航空工艺地毯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抵押期至2021年01月03日。
3、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宗地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5年顺义(抵)字0270号,抵押人为:北京航空工艺地毯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抵押期至2021年01月03日。
4、标的企业于2016年3月31日后向北京三元飞机刹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即转让方控股子公司)购买货物,共计506.291677万元货款目前尚未支付。
5、本项目股权部分转让底价为3562.500847万元,债权部分挂牌价为485.055553万元。
6、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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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凯兰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市辖区 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纬四街9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谢海澎 | 成立日期 | 1993-04-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15341.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1304492T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2.5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2.5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0296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16-11-17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中航材发【2016】161号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航空工艺地毯有限公司32.57%股权及485.055553万元债权 | |||||
转让底价 | 4047.5564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除原股东外,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做出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在支付剩余价款的同时支付标的企业欠北京三元飞机刹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即转让方控股子公司)逾期未支付的货款506.291677万元。(2)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北交所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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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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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00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五、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六、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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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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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