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转让方(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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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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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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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四川自贡晨光化纤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自贡市大安区凉水井) |
法定代表人 |
付旭 |
成立时间 |
2003-06-26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74964425-4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化纤产品,纺织产品,化纤化工原料(危化品除外)纺织原料及相关设备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废聚酯材料及废旧塑料的回收,销售(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 |
职工人数 |
0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31% |
2 |
向晓年 |
23% |
3 |
程国民 |
23% |
4 |
吴钢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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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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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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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2-07-31 |
0 |
0 |
0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0.43 |
3162.2 |
-3161.77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3-01 |
评估基准日 |
2012-07-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0.43 |
0.43 |
负债总计(万元) |
3162.2 |
3103.4 |
净 资 产(万元) |
-3161.77 |
-3102.9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61.9207(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四川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于2008年12月停止生产经营,故无法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标的企业财务数据投资者可参照基准日《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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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四川省[510000]成都市[510100]市辖区[510101]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0号 |
法定代表人 |
曹先军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5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20194000-7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1%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2515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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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0001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交纳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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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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