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瀚晨科技有限公司85%股权 |
标的名称 | 北京瀚晨科技有限公司85%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420 | ||
挂牌价格 | 3995万元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10-0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11-03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北京市-县 | 标的所属行业 | 电子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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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瀚晨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县(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7号院1号楼1至5层) | |||||||
法定代表人 | 阮方 | |||||||
成立时间 | 2014-08-1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571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子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35.73 | -35.7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541.27 | 6 | 3535.27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7-31 | 0 | -72.66 | -72.6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478.6 | 16 | 3462.6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取自标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报表;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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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六街26号 | |||||||
法定代表人 | 阮方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242.9485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子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教育部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清华大学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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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995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首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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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首付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方确定后向北交所提出书面申请,北交所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②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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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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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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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市泰合企金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陆经理 | 联系电话 | 13051370740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云飞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14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陈春雷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61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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