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12.27%股权 |
标的名称 | 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12.27%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408 | ||
挂牌价格 | 21000万元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9-2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10-31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山东省-菏泽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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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省-菏泽市(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东溪路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管清向 | |||||||
成立时间 | 2001-12-3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精煤、洗混煤、煤泥、混煤、块煤、低质煤、浮精、洗矸、矸石销售;矿业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煤电联营项目开发,矿业技术服务;资格证书范围内的煤矿安全培训;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77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3.59% | ||||||
2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2.27% | ||||||
3 | 菏泽市投资开发公司 | 3.33% | ||||||
4 | 菏泽光源电力有限公司 | 0.81%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83270.0779 | -16368.8724 | -8594.851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66252.4133 | 284456.1937 | 81796.2196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8-31 | 84740.2871 | 235.4918 | -62.899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82698.5557 | 298742.4838 | 83956.0719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2015年经标的企业股东会议决议股东一致同意,原控股股东“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标的企业83.59%股权,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并转让给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标的企业控股股东;标的企业名称由“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并重新修订公司章程,已于2015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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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山东省[370000]济南市[370100]历下区[370102]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800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庆奎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986297.6653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生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2.27%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2.2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107X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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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1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6300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低于起始价格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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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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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3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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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孙永乐 | 联系电话 | 010-83568045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华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1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刘雪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7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