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交产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0668%股权 |
标的名称 | 镇江交产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0668%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397 | ||
挂牌价格 | 56.58万元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9-23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10-25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江苏省-镇江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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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镇江交产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江苏省-镇江市(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路200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明法 | |||||||
成立时间 | 2014-11-2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485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道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工程施工等。 | |||||||
职工人数 | 1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镇江交产华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99.8664% | ||||||
2 |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0.0668% | ||||||
3 | 中核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0.0668%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813.54 | -813.5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53947.55 | 179911.09 | 74036.46 | ||||||
审计机构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7-31 | 0 | 6.86 | 6.8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50097.71 | 176054.39 | 74043.32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核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江苏省[320000]南京市[320100]市辖区[320101]南京高新区惠达路6号北斗大厦2楼220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成富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0668%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0668%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4670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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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6.5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4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⑤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但未按该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同意其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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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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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邵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53308105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硕 | 联系电话 | 010-83143023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祝婉奕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8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