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高岭陶瓷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 |
标的名称 | 漳州市高岭陶瓷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359 | 挂牌价格 | 75.1575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中国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8-22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9-19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福建省-漳州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建材制造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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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漳州市高岭陶瓷材料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 | |||||||
法定代表人 | 张存龙 | |||||||
成立时间 | 2006-09-2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材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陶瓷材料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高岭土有限公司 | 75% | ||||||
2 | 龚晓鹏 | 2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9.05 | 38.9 | 28.6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70.1 | 758.63 | 111.47 | ||||||
审计机构 | 无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7-31 | 175.22 | -9.94 | -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991.45 | 884.98 | 106.4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8-08 | |||||||
评估基准日 | 2016-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991.45 | 985.19 | ||||||
负债总计(万元) | 884.99 | 884.99 | ||||||
净 资 产(万元) | 106.47 | 100.2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5.157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的生产用地为租赁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的经济作物林,占地8,004平方米。经济作物林属于非工业用地,公司无法办理工业用地和合法建设手续;现土地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尚未续签林地租赁合同。 2、标的企业在2012年进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生产漂白陶瓷用高岭土,其环保处理设施无法满足当地环保要求,未能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环评验收。 3、标的企业为第三方代理记账,财务管理混乱,所提供财务资料不完整,本次评估未能对企业账务进行详细核查,故标的企业往来款、存货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原值均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6]01860078号审计报告为准。 4、本次评估减值的原因为:标的企业存货账目存在问题,成本价无法确认。 5、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目前标的企业共有职工3人,均为转让方派驻。转让方或其上级单位派驻至标的企业的职工,由该职工的派出单位召回负责安置。 6、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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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高岭土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江苏省[320000]苏州市[320500]市辖区[320501]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兴贤路9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全坤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材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3771560-5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360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非金属矿业工业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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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5.157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1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③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同意标的企业继续承继现有债权债务。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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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基金、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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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1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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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郭爽 | 联系电话 | 010-63162966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晨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19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刘雪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7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