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交保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股权 |
标的名称 | 北京军交保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292 | 挂牌价格 | 160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7-07 | 挂牌期满日期 |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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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军交保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路八角公园内平房) | |||||||
法定代表人 | 李中卫 | |||||||
成立时间 | 1997-12-0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专业承包;机械设备租赁;汽车货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 |||||||
职工人数 | 9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市好运得机械挖掘有限责任公司 | 80% | ||||||
2 | 中华新兴能源交通总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694.89 | 0.01 | -0.4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291.47 | 765.54 | 525.93 | ||||||
审计机构 | 无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5-31 | 1689.63 | -9.95 | -23.2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384.26 | 881.55 | 502.7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3-03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855.83 | 987.24 | ||||||
负债总计(万元) | 319.73 | 319.73 | ||||||
净 资 产(万元) | 536.1 | 667.5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3.50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华利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数据出自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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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华新兴能源交通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内蒙古自治区[150000]巴彦淖尔市[150800]乌拉特前旗[15082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 | |||||||
法定代表人 | 王利军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1909.8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200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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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6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人民币48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的受让方,其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48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3)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4)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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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8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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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罗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58161353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晶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2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刘雪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7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