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传经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
标的名称 | 昆山中传经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252 | 挂牌价格 | 914.63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6-17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7-14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文化艺术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昆山中传经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陆家镇友谊东路2号楼3室) | |||||||
法定代表人 | 江心 | |||||||
成立时间 | 2014-05-1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9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文化艺术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30197959-0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等。 | |||||||
职工人数 | 2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传恩微(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 | ||||||
2 | 中传经典(北京)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80 | 43.76 | 35.3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850.23 | 935.6 | 914.63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3-31 | 350.75 | 1.83 | 3.6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885.98 | 962.85 | 923.1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建和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5-26 | |||||||
评估基准日 | 2015-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850.23 | 1850.23 | ||||||
负债总计(万元) | 935.6 | 935.6 | ||||||
净 资 产(万元) | 914.63 | 914.6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65.85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传经典(北京)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2层1203 | |||||||
法定代表人 | 江心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06284378-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文化部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传经典(北京)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14.6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与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马晓菲 | 联系电话 | 18701011635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云飞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14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陈春雷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61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