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茂霖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 |
标的名称 | 海林茂霖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 (点击数:3547 次)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145 | 挂牌价格 | 930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中国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6-30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07-25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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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林茂霖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林海路5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连生 | |||||||
成立时间 | 2007-09-2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2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6388476-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水电开发,电力生产,水产养殖,旅游景点管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职工人数 | 2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辽宁东电茂霖实业有限公司 | 49.77% | ||||||
2 | 鞍山腾鳌特区东腾经济开发公司 | 30% | ||||||
3 | 孙娅萍 | 10.45% | ||||||
4 | 刘利群 | 9.78%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32.33 | 23.01 | 23.0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5267.46 | 13283.26 | 1984.2 | ||||||
审计机构 | 辽宁正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5-31 | 312.01 | -49.31 | -49.3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2161.49 | 10223.89 | 1937.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5-20 | |||||||
评估基准日 | 2012-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5267.46 | 16346.91 | ||||||
负债总计(万元) | 13283.26 | 13253.26 | ||||||
净 资 产(万元) | 1984.2 | 3093.6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28.09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辽宁正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宋东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鞍山腾鳌特区东腾经济开发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鞍山市[210300]海城市[210381]海城市腾鳌特区开发区 | |||||||
法定代表人 | 刘福长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 | |||||||
经济类型 | 集体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集体企业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2370269-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105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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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3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27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见公示附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一次性支付全额剩余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向北交所支付全部剩余价款的同时替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债务共计1305.00万元(有关债务文件详见北交所备案的相关资料);(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方帐户。 4、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意向受让方在其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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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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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7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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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