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时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3.24%股权 |
标的名称 | 张家口时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3.24%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109 | 挂牌价格 | 288.05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6-04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07-01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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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张家口时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家口市西山产业集聚区) | |||||||
法定代表人 | 张海 | |||||||
成立时间 | 2006-06-1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591.49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982791-X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铁路货车滚动轴承橡胶油封等。 | |||||||
职工人数 | 35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张家口弘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6.76% | ||||||
2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4%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438.34 | 1324.74 | 1149.9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815.11 | 9631.21 | 5183.9 | ||||||
审计机构 | 张家口正和鑫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4-30 | 2088.63 | 265.29 | 243.8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8823.63 | 13373.97 | 5449.6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5-20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8-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6832.64 | 20538.28 | ||||||
负债总计(万元) | 11648.09 | 11648.09 | ||||||
净 资 产(万元) | 5184.55 | 8890.1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88.04215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详情参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株洲市[430200]市辖区[430201]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 |||||||
法定代表人 | 曾鸿平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6142.2092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210652-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24%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24%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9922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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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88.0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8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帐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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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须提供挂牌公告期间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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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8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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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