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核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标的名称 | 江油核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922 | 挂牌价格 | 1108.48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11-11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12-08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四川省-绵阳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油核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文胜华坪新村) | |||||
法定代表人 | 孙全民 | |||||
成立时间 | 2002-01-1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2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3486005-0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纳米级及超细羰基金属粉末材料、羰基金属液体产品、雾化金属粉末及其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研发、生产、销售粉末金属制品、非晶态金属制品及金属表面的技术处理、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8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中核宝原资产控股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280.03 | 57.01 | 38.0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830.26 | 169.09 | 1661.17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9-28 | 920.9 | 53.74 | 55.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1846.49 | 376.25 | 1470.2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11-06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857.43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421.42 | - | ||||
净 资 产(万元) | 1436.01 | 1108.4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108.4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江油核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大部分房屋建筑物坐落于江国用(2003)字第3500034号、江国用(2003)字第3500035号、江国用(2003)字第3500036号、江国用(2003)字第3500033号,土地面积25,183.00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为江油纳米公司,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军事用地。 2、江油核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存货产成品,由于市场上目前原材料有色金属镍的价格大幅度的变化,部分产成品的销售价远远低于成本价,评估减值较大。 3、江油核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的房产,系座落在划拨的军用土地上,此房产系1966年修建,当时为国营八五七厂,系军工厂,2002年,国营八五七厂破产。在其原有部分资产的基础上,成立了纳米公司,公司的部分设备和房产系原国营八五七厂留用的。纳米公司成立后,对房屋进行了必要的修缮,但又经过了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江油是重灾区),房屋受到较大损害,虽经修理,但其成新度仍较低。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中核宝原资产控股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A号 | |||||
法定代表人 | 韩泳江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9725.5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720-X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956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108.4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32.54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以下第4条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应付股利2,362,982.7元人民币。③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④承诺知悉并完全理解标的企业所属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划拨用地和用途的事实和法律含义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向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全体员工书面承诺,同意并履行以下涉及员工权益保障和劳动合同相关事项的条款:①在岗员工的工作年限在股权变更前后连续计算,不能中断。②保证员工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延续性,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在股权转让后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后,劳务合同至少续签三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固定期限的到期后应续签至少一次以上,续签后应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③股权转让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生效期间,员工收入及相关待遇不低于现有绩效考核体系标准,股权转让前员工享有的福利待遇,符合国家政策的,应予以保留。其他相关事项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或其他中国境内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32.54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郭爽 | 联系电话 | 010-63162966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列 | 联系电话 | 010-66295582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祝婉奕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8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