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中原实业有限公司90%股权及1597.113742万元债权 |
标的名称 | 中信中原实业有限公司90%股权及1597.113742万元债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216 | 挂牌价格 | 27791.967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8-22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09-19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信中原实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405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哲 | |||||
成立时间 | 1997-01-0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89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6808642-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在国内外组建各种形式独资、合资式合作经营企业;技术引进;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汽车部品、机械、电子信息产品;房屋、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上述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许可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 |||||
职工人数 | 661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90% | ||||
2 |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9438.39 | 3227.26 | 2792.4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5030.06 | 34516.84 | 30513.22 | ||||
审计机构 |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6-30 | 36918.92 | 1584.36 | 1154.8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68064.09 | 36396.05 | 31668.0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财政部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8-01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9878.41 | 56620.62 | ||||
负债总计(万元) | 28544.17 | 28544.17 | ||||
净 资 产(万元) | 21334.24 | 28076.4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6865.91874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与《法律意见书》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孟宪礼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330-0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68558-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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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7791.967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如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首付款。剩余交易价款应提供合法担保,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付清,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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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缴纳相当于挂牌价格30%的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如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首付款。剩余交易价款应提供合法担保,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付清,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5、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中信中原实业有限公司90%股权及1597.113742万元债权的同时受让转让方持有的郑州信原实业有限公司35%股权;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无条件接受《中信中原实业有限公司系统股权转让中关于职工安置的方案》;(2)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不再使用“中信”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并在经营活动中不再使用“中信”、“CITIC”及“CITIC图形”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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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或其子公司应为依法设立及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应从事汽车零配件生产或销售行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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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8337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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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