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福建方通港口储运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市泉港区陆岛路) |
法定代表人 |
卢旸 |
成立时间 |
2007-11-20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787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66925072-2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营范围 |
3000吨及50000吨港口公用化工码头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职工人数 |
13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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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3936.26 |
4058.26 |
19878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06-30 |
0 |
0 |
0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22368.75 |
2490.75 |
19878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教育部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8-20 |
评估基准日 |
2012-12-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23936.26 |
- |
负债总计(万元) |
4058.26 |
- |
净 资 产(万元) |
19878 |
26100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050(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501室 |
法定代表人 |
余丽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1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24102-4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3050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需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15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为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外币;
2、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需具有港口投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交纳金额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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