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航腾锦洁净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 |
标的名称 | 山西中航腾锦洁净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 (点击数:2861 次 )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004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证券时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2-27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05-09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山西省 | 标的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西中航腾锦洁净能源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西省(山西省交城县夏家营工业园亚太办公楼412) | |||||
法定代表人 | 郭彦博 | |||||
成立时间 | 2006-12-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9636833-6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电力(高炉煤气发电)与蒸汽。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5% | ||||
2 | 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 30% | ||||
3 | 美国美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41.27 | -527.13 | -527.1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8775.64 | 30470.5 | 8305.14 | ||||
审计机构 | 山西真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1-31 | 414.98 | -311.54 | -311.5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8377.29 | 33520.08 | 4857.2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0-09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2-28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0250.35 | 31650.03 | ||||
负债总计(万元) | 31744.02 | 31744.02 | ||||
净 资 产(万元) | 8506.33 | -93.9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8.19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在建工程建设非正常停工,而标的企业将非正常停工期间发生的资金成本计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在建工程评估减值8775.74万元。 2、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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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2C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杨春雷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9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068-3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573-2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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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000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50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协议成交,保证金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截至2014年1月31日,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的债务约为3933.30万元、应付转让方全资子公司中航世新安装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的债务约为1087.99万元,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同意向标的企业提供不低于1000万元的借款,或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借款或增资款用于标的企业偿还应付转让方的债务,并同意督促标的企业于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前5日内将1000万元应付转让方的债务支付给转让方,剩余应付转让方的债务和应付转让方全资子公司的债务于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60日内支付完毕。 4、截至2014年1月31日,标的企业应付银行的贷款为5000万元,其中转让方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担保余额为2750万元,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同意承继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承担的标的企业向银行借款2750万元的担保责任。该条所述承诺事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作为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条件之一。 5、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含保证金)的;(6)意向受让方未按照第3条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约定支付相关债务的;(7)意向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照第4条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约定承继担保责任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未经转让方书面许可,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得使用“中航”字号;(2)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5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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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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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5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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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