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益有色金属储运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 |
标的名称 | 云南三益有色金属储运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399 | 挂牌价格 | 1592.55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上海证券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11-25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12-22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云南省-昆明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云南三益有色金属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昆明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昆明南站)) | |||||
法定代表人 | 舒永胜 | |||||
成立时间 | 1995-10-2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8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1678591-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铁路运输;物资仓储;装卸服务;金属材料、矿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艺品、百货、花卉、蔬菜、农副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26% | ||||
2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 | ||||
3 | 云南江川天湖化工有限公司 | 25% | ||||
4 | 天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24%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27.17 | 194.57 | 141.8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069.12 | 63.05 | 3006.07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10-31 | 557.82 | 203.94 | 163.9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213.48 | 48.61 | 3164.8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铝业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1-14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153.94 | 6426.72 | ||||
负债总计(万元) | 56.52 | 56.52 | ||||
净 资 产(万元) | 3097.42 | 6370.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592.5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三益公司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三益公司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三益公司所有。对于该部分资产,其面积是三益公司根据现场测量情况进行申报的,对企业申报面积,评估人员进行了抽查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积进行评估。(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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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云南省[530000]昆明市[530100]市辖区[530101]云南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2-3 | |||||
法定代表人 | 武建强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41639.88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970574-5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铝业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791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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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592.5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本项目的全部概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477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按照规定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价款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标的企业在本次股权转让后,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职工原工作岗位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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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意向受让方需提供在挂牌期间任意时点,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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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77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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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