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市中匀仓储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工业园3栋4层东) |
法定代表人 |
潘文章 |
成立时间 |
1989-06-07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11.87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物流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9217175-1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货物配送、普通货物装卸(均不含危险物品、具体按深交业字【2004】28号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粤交运管许可深字440300060604号经营,有效期至2015年06年06日);自有物业出租。 |
职工人数 |
0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8.31% |
2 |
中国振华(北京)电子工业公司 |
11.69% |
|
|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99.11 |
71.82 |
57.57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841.7 |
44.99 |
796.71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3-04-30 |
49.97 |
10.97 |
10.97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842.7 |
35.02 |
807.68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4-18 |
评估基准日 |
2012-09-30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823.23 |
3775.28 |
负债总计(万元) |
39.39 |
39.39 |
净 资 产(万元) |
783.84 |
3735.89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735.89(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贵州省[520000]贵阳市[520100]乌当区[520112]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
法定代表人 |
陈中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5812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21460003-6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8.3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8.31%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249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振华(北京)电子工业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定慧西里甲18号 |
法定代表人 |
付贤民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61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1011-0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1.6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1.69%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249 |
批准单位名称 |
贵州中电振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
决议类型 |
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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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800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交易保证金400万元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③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未在合同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00万元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1)自由报价期为25个工作日(2)限时报价周期为 5 分钟(即300秒)(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_ 壹佰_万元(小写¥100万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附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doc
附件:动态报价承诺函.doc
附件:深圳中匀仓储产权交易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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